[發明專利]軌道車輛維修策略的確定方法、裝置和軌道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65509.8 | 申請日: | 2020-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1671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大奎;藺高;譚洋;王明巖;賈步超;楊盼奎;高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0 | 分類號: | G06Q10/00;B60S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劉娜 |
| 地址: | 26611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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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 車輛 維修 策略 確定 方法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軌道車輛維修策略的確定方法、裝置和軌道車輛。其中,該方法包括:獲取軌道車輛中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確定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所處失效模式的影響等級;依據影響等級確定對應的維修策略。本發明解決了由于現有對城軌車輛的維修、檢修存在的不及時不經濟缺陷,導致對城軌車輛的維修無法滿足經濟性和可靠性最優化的技術問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軌道車輛安全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軌道車輛維修策略的確定方法、裝置和軌道車輛。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軌道交通行業的發展,國內各大城市的城軌車輛逐漸進入架大修。我國城軌車輛起步較晚,缺乏檢修經驗、缺乏統一的維修理念、缺乏維修策略制定依據等現狀造成了國內城軌檢修以“過修”為主,且不同用戶對相同配置車輛的維修要求千差萬別,無法達到維修經濟性和可靠性的最優化。
針對上述由于現有對城軌車輛的維修、檢修存在的不及時不經濟缺陷,導致對城軌車輛的維修無法滿足經濟性和可靠性最優化的問題,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軌道車輛維修策略的確定方法、裝置和軌道車輛,以至少解決由于現有對城軌車輛的維修、檢修存在的不及時不經濟缺陷,導致對城軌車輛的維修無法滿足經濟性和可靠性最優化的技術問題。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軌道車輛維修策略的確定方法,包括:獲取軌道車輛中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確定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所處失效模式的影響等級;依據影響等級確定對應的維修策略。
可選的,該方法還包括:在獲取軌道車輛中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之前,將軌道車輛中至少一個系統中的部件進行分解,得到部件中的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
可選的,確定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所處失效模式的影響等級包括:確定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所處的失效模式,其中,失效模式用于指示最小可維修單元的故障類型;依據最小可維修單元的故障類型,判斷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所處的失效模式是否會影響軌道車輛的正常運行;依據判斷結果確定失效模式對應的影響等級。
進一步地,可選的,依據影響等級確定對應的維修策略包括:若判斷結果為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所處的失效模式會影響軌道車輛的正常運行,則確定失效模式對應的影響等級為第一等級,并依據第一等級執行第一類維修策略;若判斷結果為至少一個最小可維修單元所處的失效模式不會影響軌道車輛的正常運行,則確定失效模式對應的影響等級為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并依據第二等級執行第二類維修策略;或,依據第三等級執行第三類維修策略。
可選的,依據第一等級執行第一類維修策略包括:判斷最小可維修單元是否有監控措施;若沒有監控措置,則采取預防性維修策略;若有監控措施,則確定最小可維修單元的可維修度,當可維修度小于預設維修度時,采取預防性維修策略;當可維修度大于預設維修度時,采取糾正性維修和日常檢查、監控的維修策略,其中,可維修度,用于指示最小可維修單元所屬的部件故障時是否易于現車條件下維修或更換。
可選的,依據第二等級執行第二類維修策略包括:確定用戶的維修意愿;若維修意愿包括可靠度大于預設標準,且愿意承擔增加的維修成本,則對最小可維修單元是否有監控措施進行判定;若沒有監控措施,則執行預防性維修策略;若有監控措施,則執行糾正性維修和日常檢查、監控的維修策略;若維修意愿包括可靠度小于預設標準,且對維修成本進行控制,則對最小可維修單元的可維修度進行判定,并依據判定結果匹配對應的維修策略。
進一步地,可選的,依據判定結果匹配對應的維修策略包括:若最小可維修單元的可維修度小于預設維修度,則對最小可維修單元是否有監控措施進行判定;若沒有監控措施,則執行預防性維修策略;若有監控措施,則執行糾正性維修和日常檢查、監控的維修策略;若最小可維修單元的可維修度大于預設維修度,判斷最小可維修單元故障的顯隱性;若是顯性故障,則執行糾正性維修策略;若是隱性故障,則執行糾正性維修和日常檢查、監控的維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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