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低地板有軌電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698654.1 | 申請日: | 2020-07-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57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04 |
| 發明(設計)人: | 馬凱;粘世昌;王樹才;孫珉堂;趙峰強;林紅;李梁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四方車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F3/12 | 分類號: | B61F3/12;B61C3/00;B61D17/00;B61D19/02;B61D17/10 |
| 代理公司: | 青島聯智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周永剛 |
| 地址: | 266111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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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板 有軌電車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低地板有軌電車,包括:混合雙鉸鏈,用于連接箱式車體和門式車體;走行部,通過懸掛裝置與所述箱式車體和所述門式車體連接;其中,所述走行部包括門式單輪對和門式構架;該門式構架包括支撐臂及固定在所述支撐臂底部的側梁;所述門式單輪對通過車軸與所述連接臂連接,該車軸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所述側梁與地面的間距。本發明通過鉸接裝置實現箱式車體與門式車體的連接;門式搖架和門式車體坐落在走行部上,實現車輛的超級低地板結構,最低地板面高度可達190mm;車輛通過的最小曲線半徑可達15m;客室內部通過門式搖架和門式構架實現無障礙暢通;走行部位于兩車車體之間,客室內為100%平地板區。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城市軌道交通領域和城市公路交通領域,具體涉及低地板有軌電車。
背景技術
城市交通運輸,所采用的交通工具分為有軌和無軌車輛。針對有軌電車而言,其運行時,則沿著地面鋪設的鋼軌行駛。有軌電車通常設置有多個車廂,其中,車廂的底部通常配置有轉向架,而轉向架根據是否有動力驅動,又分為動力轉向架和非動力轉向架;而對于相鄰的兩節車廂而言,則通常通過車鉤等連接部件連接。但是,在實際運行過程中,車輛地板面高度較高(一般在350mm左右),車輛的轉彎半徑較大(一般在25m以上),這便導致有軌電車在建設和運行上存在很大的局限。
綜上,現需要設計低地板有軌電車來解決現有技術中車輛地板高度較高以及轉彎半徑大的問題。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現有技術中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低地板有軌電車,實現了超級低地板高度、更大曲線通過能力,使得有軌電車的應用和建設更便捷。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低地板有軌電車,包括:
混合雙鉸鏈,用于連接箱式車體和門式車體;
走行部,通過懸掛裝置與所述箱式車體和所述門式車體連接;
其中,所述走行部包括門式單輪對和門式構架;該門式構架包括支撐臂及固定在所述支撐臂底部的側梁;所述門式單輪對通過車軸與所述支撐臂連接,該車軸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所述側梁與地面的間距。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走行部包括動力走行部和非動力走行部,該動力走行部設有所述箱式車體下方,該非動力走行部設于所述門式車體下方。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位于端部的所述箱式車體設有門式搖架,用于連接所述走行部。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動力走行部包括第一門式單輪對和第一門式構架,其中所述第一門式單輪對包括彈性輪和穿設在該彈性輪中間的第一車軸,該第一車軸與地面的間距等于所述側梁與地面的間距。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非動力走行部包括第二門式單輪對和第二門式構架;其中所述第二門式單輪對包括獨立輪和穿設在該獨立輪中間的第二車軸,該第二車軸與地面的間距大于所述側梁與地面的間距。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支撐臂頂端設有支撐部,該支撐部與所述門式搖架和所述門式車體固定連接。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門式構架設于所述門式搖架的內側;所述第二門式構架設于所述門式車體的外側。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門式搖架與所述門式構架為一體成型結構。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混合雙鉸鏈包括上鉸接裝置和下鉸接裝置;該上鉸接裝置與前側箱式車體轉動連接,與后側箱式車體固定連接;該下鉸接裝置與前側箱式車體轉動連接,與后側箱式車體轉動連接。
在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下鉸接裝置的鉸接點的旋轉中心分布在門式車體的中心或分布在門式車體的對稱的兩側。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相對現有技術具有如下技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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