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測試數據的記錄方法、車輛診斷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81644.X | 申請日: | 2020-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1377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均;杜武洲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22 | 分類號: | G06F16/22;G06Q10/10;G01M17/007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羅琳麗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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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測試數據 記錄 方法 診斷 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車輛測試數據的記錄方法,應用于服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車輛診斷設備發送的車輛診斷報告,所述車輛診斷報告包括所述車輛診斷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待測試車輛的第二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預先存儲的第一映射關系,確定是否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對應的目標測試人員信息,所述第一映射關系為測試人員信息與診斷設備標識信息之間的映射關系;
若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相對應的所述目標測試人員信息,則根據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和預設時間段內記錄的所有測試人員的測試記錄表,確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否是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
若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則將所述車輛診斷報告記錄至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目標測試記錄表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據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預先存儲的第一映射關系,確定是否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相對應的目標測試人員信息之后,還包括:
若不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相對應的所述目標測試人員信息,則不記錄所述車輛診斷報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若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相對應的所述目標測試人員信息,則根據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和預設時間段內所有測試人員的測試記錄表,確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否為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之后,還包括:
若所述車輛診斷報告不是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則不記錄所述車輛診斷報告。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預先存儲的第一映射關系,確定是否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相對應的目標測試人員信息,包括:
基于所述第一標識信息遍歷預先存儲的測試人員信息與診斷設備信息之間的所述第一映射關系,確定是否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相對應的目標測試人員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和預設時間段內所有測試人員的測試記錄表,確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否是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包括:
基于所述第二標識信息遍歷所述預設時間段內所有測試人員的測試記錄表,查詢包含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的目標測試記錄表;
統計所有所述目標測試記錄表中包含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的總數;
若統計得到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的總數大于或等于預設的測試次數閾值,則確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不是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
若統計得到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的總數小于預設的所述測試次數閾值,則確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若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則將所述車輛診斷報告記錄至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目標測試記錄表中之后,還包括:
獲取所述目標測試人員在預設時間段內的目標測試記錄表;
統計所述目標測試記錄表中記錄的車輛診斷報告數,根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數生成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考核數據。
7.一種車輛測試數據的記錄方法,應用于車輛診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檢測車輛診斷報告;
若檢測到車輛診斷報告,則向服務器發送所述車輛診斷報告;
其中,所述車輛診斷報告包括所述車輛診斷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待測試車輛的第二標識信息;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用于指示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服務器預先存儲的第一映射關系,確定是否存在與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對應的目標測試人員信息;
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用于指示所述服務器在確定存在與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對應的所述目標測試人員信息后,根據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和所述服務器在預設時間段內記錄的所有測試人員的測試記錄表,確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否是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并在確定所述車輛診斷報告是目標測試人員的診斷報告后,將所述車輛診斷報告記錄至所述目標測試人員的目標測試記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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