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72768.1 | 申請日: | 2020-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7120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8 |
| 發明(設計)人: | 鈕芳惠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州瑞博鞋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D95/16 | 分類號: | A43D95/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恒泰銘睿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42 | 代理人: | 何平 |
| 地址: | 313013 浙江省湖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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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齒輪 傳動 皮鞋 固定 拋光 裝置 | ||
1.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包括電機(1)和外殼(2),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1)的外部活動連接有轉桿(3),轉桿(3)的內部活動連接有彈簧板(4),彈簧板(4)的底部活動連接有活動板(5),活動板(5)的內部活動連接有彈簧一(6),彈簧一(6)的底部活動連接有齒桿(7),齒桿(7)的外部活動連接有齒輪一(8),齒輪一(8)的內部活動連接有固定輪(9),外殼(2)的內部活動連接有電磁鐵(10),外殼(2)的內部活動連接有轉軸(11),轉軸(11)的外部活動連接有履帶(12),轉軸(11)的外部固定連接有齒輪二(13),齒輪二(13)的外部嚙合有齒輪三(14),齒輪三(14)的外部活動連接有齒圈(15),齒圈(15)的內部活動連接有拋光刷(16),拋光刷(16)的外部固定連接有錐齒輪(1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1)活動連接在外殼(2)的外部,彈簧板(4)主要由彈簧二和連接板組成,連接板活動連接在轉桿(3)的底部,彈簧二活動連接在連接板的底部,彈簧二的底部與活動板(5)活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桿(7)的底部活動連接有鐵塊,活動板(5)的內側設置有與齒輪一(8)相匹配的齒牙,齒輪一(8)的外部與活動板(5)活動連接,固定輪(9)固定在外殼(2)的內部,固定輪(9)的外部活動連接有彈簧三,彈簧三的外部活動連接有卡桿,固定輪(9)外部設置有與卡桿位置相對應的電磁鐵一(91),齒輪一(8)的內部開設有卡槽,卡槽的規格與卡桿相匹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2)的內部設置有夾持器,夾持器的位置與齒桿(7)相匹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三(14)的外部固定連接有短桿,短桿的頂部活動連接在外殼(2)的內頂部,齒輪三(14)有三個,齒圈(15)的底部活動連接在外殼(2)的內底部,履帶(12)與轉桿(3)的外部活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11)的底部固定連接有錐齒輪(17),該錐齒輪(17)與拋光刷(16)外部的錐齒輪(17)嚙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齒輪傳動的皮鞋固定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鐵(10)、電機(1)、電磁鐵一(91)均與驅動電源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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