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49357.0 | 申請日: | 2020-06-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230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揭駿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3/40 | 分類號: | G06F13/40;H04B5/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李漢亮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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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射頻通信模塊;
數據傳輸模塊,包括第一USB端口和第二USB端口,所述第一USB端口的工作頻段小于所述第二USB端口的工作頻段;
控制模塊,與所述射頻通信模塊、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電連接,所述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工作參數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傳輸數據或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傳輸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參數包括參考信號接收功率,所述控制模塊用于:
當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參考信號接收功率大于預設功率時,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傳輸數據;
當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參考信號接收功率不大于所述預設功率時,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傳輸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參數包括信噪比,所述控制模塊用于:
當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信噪比大于預設信噪比時,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傳輸數據;
當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信噪比不大于所述預設信噪比時,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傳輸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參數包括通信頻段,所述控制模塊用于:
當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通信頻段大于預設頻段時,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傳輸數據;
當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通信頻段不大于所述預設頻段時,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傳輸數據。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傳輸模塊用于與外設傳輸數據,所述控制模塊用于:
控制所述第一USB端口接通所述外設,以使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與所述外設傳輸數據;或
控制所述第二USB端口接通所述外設,以使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與所述外設傳輸數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模塊包括切換開關,所述切換開關與所述第一USB端口、所述第二USB端口、所述外設電連接;
所述切換開關用于:接通所述第一USB端口與所述外設,或接通所述第二USB端口與所述外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設包括第三USB端口和第四USB端口,所述第三USB端口的工作頻段與所述第一USB端口的工作頻段相同,所述第四USB端口的工作頻段與所述第二USB端口的工作頻段相同;
所述切換開關包括第一端口、第二端口、第三端口以及第四端口,所述第一端口與所述第一USB端口電連接,所述第二端口與所述第二USB端口電連接,所述第三端口與所述第三USB端口電連接,所述第四端口與所述第四USB端口電連接;
所述切換開關用于:接通所述第一端口與所述第三端口,或接通所述第二端口與所述第四端口。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用于:
獲取所述數據傳輸模塊的待傳輸數據量大小;
若所述待傳輸數據量大小小于預設數據量大小,則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傳輸數據;
若所述待傳輸數據量大小不小于所述預設數據量大小,則根據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工作參數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傳輸數據或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傳輸數據。
9.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用于:
判斷所述射頻通信模塊是否與基站建立連接;
若所述射頻通信模塊未與基站建立連接,則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傳輸數據;
若所述射頻通信模塊已與基站建立連接,則根據所述射頻通信模塊的工作參數控制所述數據傳輸模塊通過所述第一USB端口傳輸數據或通過所述第二USB端口傳輸數據。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USB端口通過USB2.0模式傳輸數據,所述第二USB端口通過USB3.0或USB3.1模式傳輸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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