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括自動聚焦像素的圖像傳感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26057.0 | 申請日: | 2020-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7365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1 |
| 發明(設計)人: | 表正炯;李景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5/369 | 分類號: | H04N5/369;H04N5/378;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紀雯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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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括 自動 聚焦 像素 圖像傳感器 | ||
1.一種圖像傳感器,包括:
像素陣列,包括多個自動聚焦AF像素和多個普通像素,
其中,所述多個AF像素中的每個AF像素包括兩個子像素、設置在所述兩個子像素之間的阻光構件、以及與所述兩個子像素相對應的透鏡,以及
其中,所述阻光構件從所述兩個子像素的中間點移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阻光構件移位的距離是基于與所述阻光構件相對應的第一AF像素設置在所述像素陣列中的位置來確定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隨著與所述阻光構件相對應的所述第一AF像素的位置越來越遠離所述像素陣列的中心,所述阻光構件移位的所述距離增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阻光構件的豎直長度小于或等于設置在所述第一AF像素和與所述第一AF像素相鄰的普通像素之間的阻光構件的豎直長度,并且小于或等于設置在所述多個普通像素之中的相鄰普通像素之間的阻光構件的豎直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阻光構件的豎直長度基于設置在與所述阻光構件相對應的所述第一AF像素的上端處的濾色器來確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設置在第一AF像素所包括的兩個子像素之間的所述阻光構件的厚度小于或等于設置在與所述第一AF像素相鄰的普通像素和所述第一AF像素之間的阻光構件的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設置在第一AF像素所包括的兩個子像素之間的所述阻光構件的折射率小于光電二極管區域的折射率,并且小于或等于設置在與所述第一AF像素相鄰的普通像素和所述第一AF像素之間的阻光構件的折射率。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阻光構件不與設置在所述多個AF像素中的相鄰的AF像素之間的阻光構件連接。
9.一種圖像傳感器,包括:
像素陣列,包括多個自動聚焦AF像素和多個普通像素,
其中,所述多個AF像素中的每一個AF像素包括:依次設置的第一子像素、第二子像素和第三子像素;設置在所述第一子像素和所述第二子像素之間的第一阻光構件;設置在所述第二子像素和所述第三子像素之間的第二阻光構件;以及與所述第一子像素、所述第二子像素和所述第三子像素相對應的透鏡,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阻光構件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分別從所述第一子像素和所述第二子像素之間的中間點以及所述第二子像素和所述第三子像素之間的中間點移位。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阻光構件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分別移位的距離是基于與所述第一阻光構件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相對應的第一AF像素設置在所述像素陣列中的位置來確定的,并且
其中,隨著所述第一AF像素的位置越來越遠離所述像素陣列的中心,所述第一阻光構件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移位的距離增加。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阻光構件移位的距離不同于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移位的距離,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移位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阻光構件移位的距離,所述第一阻光構件被設置為比所述第二阻光構件更靠近所述像素陣列的中心。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阻光構件的豎直長度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的豎直長度是分別基于設置在與所述第一阻光構件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相對應的第一AF像素的上端處的濾色器來確定的。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阻光構件的厚度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的厚度分別小于或等于設置在與第一AF像素相鄰的普通像素和所述第一AF像素之間的阻光構件的厚度,所述第一AF像素與所述第一阻光構件和所述第二阻光構件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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