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67268.1 | 申請日: | 2020-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365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4 |
| 發明(設計)人: | 武國慧;孫耿琴;畢朝陽;仇翠蘋;田利娟;王凱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華電科工集團有限公司;華電環保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11/00 | 分類號: | F23J11/00;F23J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創佳為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2 | 代理人: | 郭防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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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煤 電廠 脫硫 系統 煙道 支架 抗側力 結構 | ||
1.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用于支撐脫硫煙道(2),其特征在于,包括鋼結構支架,鋼結構支架包括相互平行的兩根豎直連桿(1)、水平連桿(3)和斜桿(4),豎直連桿(1)豎直設置,水平連桿(3)水平設置,水平連桿(3)的一端和其中一根豎直連桿(1)固定連接,水平連桿(3)的另一端和另外一根豎直連桿(1)固定連接;所述斜桿(4)傾斜設置,斜桿(4)的一端連接上一層的水平連桿(3)的一端,斜桿(4)的另一端連接下一層的水平連桿(3)的一端;鋼結構支架上至少有兩根相鄰的水平連桿(3)之間沒有斜桿(4),該兩根相鄰的水平連桿(3)之間具有支撐結構,支撐結構上具有水平設置的環形構件(7),所述脫硫煙道(2)穿過所述環形構件(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結構是固定鋼板(6),所述固定鋼板(6)上具有固定孔,相鄰的兩根水平連桿(3)之間的距離等于水平連桿(3)的長度,支撐結構的長度和寬度均和水平連桿(3)的長度相等,所述固定孔的圓心位于固定鋼板(6)的幾何中心,所述環形構件(7)的外徑等于固定孔的直徑,所述環形構件(7)和所述脫硫煙道(2)同圓心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構件(7)的外徑大于或者等于0.75倍的水平連桿(3)的長度,且小于或者等于0.85倍的水平連桿(3)的長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構件(7)的外徑等于0.81倍的水平連桿(3)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結構是若干支撐桿(5),所述若干支撐桿(5)成放射狀均勻分布于環形結構的周圍,支撐桿(5)的一端和鋼結構支架固定連接,支撐桿(5)的另一端和環形構件(7)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構件(7)的外徑大于或者等于0.79倍的水平連桿(3)的長度,且小于或者等于0.89倍的水平連桿(3)的長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燃煤電廠脫硫系統煙道支架抗側力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構件(7)的外徑等于0.84倍的水平連桿(3)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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