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設備的保險實現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13432.0 | 申請日: | 2020-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538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曉瑞;雷欣欣;吳劍馳;陳柏樺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8 | 分類號: | G06Q40/08;G06Q30/00;G06K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王劍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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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保險 實現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電子設備的保險實現方法,應用于服務器,所述服務器預先建立有標的電子設備的若干標識因子與保單之間的映射關系,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出險設備發送的理賠確認申請,所述理賠確認申請由所述出險設備在掃描指定圖形編碼后發送,所述理賠確認申請中攜帶所述出險設備的若干標識因子;
根據所述映射關系,判斷能否查找到所述出險設備的若干標識因子對應的保單;
若查找到對應的保單,則向所述出險設備返回允許理賠的消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映射關系的建立過程,包括:
當電子設備投保請求核保通過后,判斷所述投保請求的標的設備是否為所述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設備;
若是,則獲取所述發起設備的若干標識因子,并建立所述若干標識因子和所述發起設備保單之間的映射關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判斷所述投保請求的標的設備是否為所述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設備,包括:
在所述標的設備的屬性是老機時,確定所述標的設備為所述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設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所述判斷所述投保請求的標的設備是否為所述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設備,還包括:
在所述標的設備的屬性是新機時,獲取所述屬性的判斷途徑;
當所述屬性的判斷途徑是設備標識判斷途徑時,確定所述標的設備是所述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設備。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所述判斷所述投保請求的標的設備是否為所述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終端,還包括:
當所述屬性的判斷途徑是歷史交易數據途徑時,確定所述標的設備不是所述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設備;
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歷史交易數據中獲取所述標的設備的訂單標識,建立所述訂單標識和保單之間的映射關系;
在接收到出險設備發送的理賠確認申請后,若根據所述出險設備的若干標識因子未查找到對應的保單,則根據所述出險設備的登錄數據,獲取所述出險設備首次登錄距今的第一時長;
根據訂單標識和保單之間的映射關系,確定各保單對應訂單的生成時間距今的第二時長;
若所述第一時長大于所有訂單的第二時長,則向所述出險設備返回禁止理賠的消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標的電子設備的若干標識因子與保單之間的映射關系的建立過程,包括:
在檢測到新機登錄時,判斷是否存在登錄用戶對應的電子設備保單;
若存在,則判斷所述新機的型號是否匹配標的設備型號;
若匹配,則獲取所述新機的若干標識因子,并建立所述若干標識因子和所述登錄用戶的電子設備保單之間的映射關系。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電子設備投保請求的發起設備發送的理賠申請,將對應的保單狀態標記為理賠中;
所述根據所述映射關系,判斷能否查找到所述出險設備的標識因子對應的保單,包括:
根據狀態為理賠中的保單與所述標識因子之間的映射關系,判斷能否查找到所述出險設備的若干標識因子對應的保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理賠確認申請由維修人員使用所述出險設備掃描指定的圖形編碼后發送。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理賠確認申請為電子設備的屏幕保險理賠確認申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若干標識因子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
廣告標識符、應用開發商標識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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