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移動通信終端及移動通信終端通信技術選擇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86387.X | 申請日: | 2020-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723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3 |
| 發明(設計)人: | 楊帆;王鋮聰;曾世萍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凱立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8/18 | 分類號: | H04W48/18;H04W88/06 |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353 | 代理人: | 孫列丹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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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 通信 終端 技術 選擇 方法 | ||
1.一種移動通信終端,包括中央處理器(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協處理器(2)、4G-LTE通信模塊(3)和NB-IoT通信模塊(4),所述中央處理器(1)與所述協處理器(2)連接,所述4G-LTE通信模塊(3)、所述NB-IoT通信模塊(4)分別與所述協處理器(2)連接,所述協處理器(2)用于判斷移動通信終端發送或接受的數據文件類型,若為小數據量類型的數據文件,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NB-IoT通信模塊(4)進行通信,若為大數據量類型的數據文件,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4G-LTE通信模塊(3)進行通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協處理器(2)用于判斷移動通信終端發出或接收到的語音通話、視頻通話或文件傳輸請求,若所述協處理器(2)檢測到語音通話或視頻通話請求,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4G-LTE通信模塊(3)進行通信,若所述協處理器(2)檢測到文件傳輸請求,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NB-IoT通信模塊進行通信或者再通過協處理器進行傳輸文件類型的判斷,若傳輸文件類型為圖像(4)或視頻文件時,則通過所述4G-LTE通信模塊(3)進行傳輸,若所述數據文件類型為非圖像非視頻文件時,則通過所述NB-IoT通信模塊(4)進行傳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協處理器(2)用于判斷移動通信終端發出或接收到的網絡連接狀態信息、實時衛星定位信息和文字類型的通訊信息,若所述協處理器(2)檢測到網絡連接狀態信息、實時衛星定位信息和文字類型的通訊信息,則通過所述NB-IoT通信模塊(4)進行發送。
4.權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移動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通信終端處于待機狀態時,所述協處理器(2)與所述NB-IoT通信模塊(4)傳輸數據的形式為心跳包形式。
5.如權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移動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處理器(1)在生成數據文件時對數據文件添加標識碼,所述協處理器(2)根據標識碼將數據文件分為小數據量類型和大數據量類型。
6.一種移動通信終端通信技術選擇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動通信終端包括中央處理器(1)、協處理器(2)、4G-LTE通信模塊(3)和NB-IoT通信模塊(4),所述中央處理器(1)在生成數據文件時對數據文件添加標識碼,所述協處理器(2)根據標識碼將數據文件分為小數據量類型和大數據量類型,若為小數據量類型的數據文件,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NB-IoT通信模塊(4)進行通信,若為大數據量類型的數據文件,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4G-LTE通信模塊(3)進行通信。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通信終端通信技術選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協處理器(2)判斷移動通信終端發出或接收到的語音通話、視頻通話或文件傳輸請求,若所述協處理器(2)檢測到語音通話或視頻通話請求,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4G-LTE通信模塊(3)進行通信,若所述協處理器(2)檢測到文件傳輸請求,則所述移動通信終端通過NB-IoT通信模塊(4)進行通信或者再通過協處理器(2)進行傳輸文件類型的判斷,若傳輸文件類型為圖像或視頻文件時,則通過所述4G-LTE通信模塊(3)進行傳輸,若所述數據文件類型為非圖像非視頻文件時,則通過所述NB-IoT通信模塊(4)進行傳輸。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通信終端通信技術選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協處理器(2)判斷移動通信終端發出或接收到的網絡連接狀態信息、實時衛星定位信息和文字類型的通訊信息,若所述協處理器(2)檢測到網絡連接狀態信息、實時衛星定位信息和文字類型的通訊信息,則通過所述NB-IoT通信模塊(4)進行發送。
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移動通信終端通信技術選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通信終端處于待機狀態時,所述協處理器(2)與所述NB-IoT通信模塊(4)傳輸數據的形式為心跳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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