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攝像頭模組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81993.2 | 申請日: | 2020-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0515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03 |
| 發明(設計)人: | 楊小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瓊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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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頭 模組 電子設備 | ||
1.一種攝像頭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光學組件、第一圖像傳感器、第二光學組件、及第二圖像傳感器;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第一模式下時,經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的光線均入射至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第二模式下時,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位于光線的光路外,所述光線依次經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及所述第二光學組件后入射到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組件與所述第二光學組件組合后的焦距大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的焦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包括第一透鏡組,所述第二光學組件包括第二透鏡組,所述第一透鏡組的第一光軸與所述第二透鏡組的第二光軸位于同一直線上,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的第二收光面與所述第二光軸垂直;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第一模式下時,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位于所述第一透鏡組與所述第二透鏡組之間,且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的第一收光面與所述第一光軸垂直,以使所述光線穿過所述第一透鏡組后入射到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第二模式下時,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運動到所述光線的光路之外,以使所述光線依次穿過所述第一透鏡組及所述第二透鏡組后入射到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包括第一透鏡組及第一反射鏡,所述第二光學組件包括第二透鏡組及第二反射鏡;所述第一透鏡組的第一光軸與所述第二透鏡組的第二光軸平行,且位于不同的直線上,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的第二收光面與所述第二光軸垂直;所述第一反射鏡的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反射鏡的第二反射面相對,且所述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一光軸呈第一預定夾角,所述第二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光軸呈第二預定夾角;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所述第一模式下時,所述光線穿過所述第一透鏡組并經所述第一反射面反射后入射到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所述第二模式下時,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運動到所述光線的光路之外,所述光線穿過所述第一透鏡組并依次經所述第一反射面及所述第二反射面反射再穿過所述第二透鏡組后入射到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包括第一透鏡組及第一反射鏡,所述第二光學組件包括第二透鏡組及第二反射鏡;所述第一透鏡組的第一光軸與所述第二透鏡組的第二光軸平行,且位于不同的直線上,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的第一收光面與所述第一光軸垂直,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的第二收光面與所述第二光軸垂直;所述第二反射鏡的第二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光軸呈第二預定夾角;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所述第一模式下時,所述第一反射鏡位于所述光線的光路之外,以使所述光線穿過所述第一透鏡組后入射到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所述第二模式下時,所述第一反射鏡運動到所述光線的光路之內并位于所述第一透鏡組與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之間,所述第一反射鏡的第一反射面與所述第一光軸呈第一預定夾角,且與所述第二反射面相對,所述光線穿過所述第一透鏡組并依次經所述第一反射面及所述第二反射面反射再穿過所述第二透鏡組后入射到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模組還包括第三反射鏡,所述第三反射鏡的第三反射面與所述第一光軸呈第三預定夾角;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所述第一模式下時,經所述第三反射面反射后的光線經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后入射到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在所述攝像頭模組工作在第二模式下時,經所述第三反射面反射后的光線依次經過所述第一光學組件及所述第二光學組件后入射到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上進行成像。
6.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及
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攝像頭模組,所述攝像頭模組與所述殼體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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