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燈光的控制方法、裝置和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77647.7 | 申請日: | 2020-03-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8665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14 | 分類號: | B60Q1/14;G08G1/09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王曉霞 |
| 地址: | 102206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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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燈光 控制 方法 裝置 | ||
本公開涉及一種車輛燈光的控制方法、裝置和車輛,涉及電子控制技術領域,應用于第一車輛,該方法包括:若第一車輛的遠光燈開啟,發出提示信號,以便第二車輛在接收到提示信號后,若提示信號滿足預設條件,且第二車輛的光度計接收到的光信號的強度大于第一強度閾值,根據提示信號,確定反饋信號,并向第一車輛發出反饋信號,第二車輛為第一車輛對向的車輛,接收第二車輛發送的反饋信號,發出告警信息,告警信息用于指示關閉遠光燈。本公開在第一車輛影響第二車輛行駛時,由第二車輛向第一車輛發出反饋信息,以提示第一車輛關閉遠光燈,通過對向行駛的車輛之間的信息交互,及時提示駕駛員關閉遠光燈,從而提高車輛行駛的安全度。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電子控制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車輛燈光的控制方法、裝置和車輛。
背景技術
車輛在夜間行駛時經常會開啟遠光燈,以增加駕駛員的可視距離,擴大駕駛員的觀察范圍。當車輛在進行會車時,如果不能及時的將遠光燈轉換為近光燈,將影響到對向車輛駕駛員的視線,導致對向車輛的駕駛員無法對路面的情況作出準確的判斷,嚴重時甚至會威脅到行人和車輛的安全。通常情況下,車輛的遠光燈若沒有及時轉換成近光燈,對向車輛的駕駛員可以通過鳴笛或交替開啟、關閉遠光燈的方式提醒該車輛的駕駛員關閉遠光燈,可能存在該車輛的駕駛員沒有注意到或者不能理解的問題,降低了車輛行駛的安全度。
發明內容
本公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輛燈光的控制方法、裝置和車輛,用于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遠光燈關閉不及時,導致車輛行駛的安全度低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車輛燈光的控制方法,應用于第一車輛,所述方法包括:
若所述第一車輛的遠光燈開啟,發出提示信號,以便第二車輛在接收到所述提示信號后,若所述提示信號滿足預設條件,且所述第二車輛的光度計接收到的光信號的強度大于第一強度閾值,根據所述提示信號,確定反饋信號,并向所述第一車輛發出所述反饋信號,所述第二車輛為所述第一車輛對向的車輛;
接收所述第二車輛發送的所述反饋信號;
發出告警信息,所述告警信息用于指示關閉所述遠光燈。
可選地,在所述接收所述第二車輛發送的所述反饋信號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連續接收到所述反饋信號的連續時長;
根據所述連續時長,確定告警信息。
可選地,所述根據所述連續時長,確定告警信息,包括:
根據所述連續時長,確定告警參數,所述告警參數包括:告警音量、告警頻率、告警方式、告警強度中的至少一種;
根據所述告警參數,生成所述告警信息。
可選地,在所述發出告警信息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連續時長大于或等于時長閾值,關閉所述遠光燈,和/或,控制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小于速度閾值。
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第一車輛的光度計接收到的光信號的強度大于第二強度閾值,發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關閉所述遠光燈。
根據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車輛燈光的控制方法,應用于第二車輛,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車輛發送的提示信號,所述提示信號為所述第一車輛的遠光燈開啟時發送的信號,所述第一車輛為所述第二車輛對向的車輛;
若所述第二車輛的光度計接收到的光信號的強度大于第一強度閾值,且所述提示信號滿足預設條件,根據所述提示信號,確定反饋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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