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鏡頭及頭戴式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55853.8 | 申請日: | 2020-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4775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8 |
| 發明(設計)人: | 郭道宏;莊福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夏青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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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鏡頭 頭戴式 顯示裝置 | ||
1.一種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頭由從出光側往入光側依序排列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及第四透鏡所組成,所述第一透鏡、所述第二透鏡、所述第三透鏡及所述第四透鏡的屈光度依序分別為正、負、正及正,其中所述光學鏡頭用于接收影像產生器所提供的影像光束,所述影像產生器設置于所述入光側,所述影像光束經過所述光學鏡頭后,在所述出光側形成具有所述影像光束的光束縮束的最小截面積的光欄;其中,所述光學鏡頭符合以下條件:
B×D130平方毫米,
A+C20毫米,
FOV/(B×D)0.4度/平方毫米,
FOV50度,
其中,A為所述光欄與所述光學鏡頭在光軸上的距離,B為所述光學鏡頭的鏡頭總長,C為所述光學鏡頭與所述影像產生器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D為所述光學鏡頭中最大透鏡的通光口徑,且FOV為所述光學鏡頭的視場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為雙凸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為凸凹透鏡且具有朝向所述入光側的凸面,所述第三透鏡為雙凸透鏡,且所述第四透鏡為凹凸透鏡且具有朝向所述入光側的凹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所述第二透鏡、所述第三透鏡及所述第四透鏡為玻璃非球面透鏡。
4.一種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頭由從出光側往入光側依序排列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及第四透鏡所組成,所述第一透鏡、所述第二透鏡、所述第三透鏡及所述第四透鏡的屈光度依序分別為正、負、正及正,其中所述光學鏡頭用于接收影像產生器所提供的影像光束,所述影像產生器設置于所述入光側,所述影像光束經過所述光學鏡頭后,在所述出光側形成具有所述影像光束的光束縮束的最小截面積的光欄;其中,所述光學鏡頭符合以下條件:
B×D170平方毫米,
A+C25毫米,
FOV/(B×D)0.2度/平方毫米,
FOV40度,
其中,A為所述光欄與所述光學鏡頭在光軸上的距離,B為所述光學鏡頭的鏡頭總長,C為所述光學鏡頭與所述影像產生器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D為所述光學鏡頭中最大透鏡的通光口徑,且FOV為所述光學鏡頭的視場角。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與所述第二透鏡為塑料非球面透鏡,所述第三透鏡及所述第四透鏡為玻璃非球面透鏡。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與所述第三透鏡為塑料非球面透鏡,所述第一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為玻璃非球面透鏡。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與所述第四透鏡為塑料非球面透鏡,所述第一透鏡及所述第三透鏡為玻璃非球面透鏡。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與所述第二透鏡與所述第三透鏡為塑料非球面透鏡,所述第四透鏡為玻璃非球面透鏡。
9.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鏡頭還包括第一棱鏡,所述第一棱鏡設置在所述光學鏡頭與所述光欄之間,所述影像光束離開所述光學鏡頭,通過所述第一棱鏡,并且會聚至所述光欄,以及所述影像光束在通過所述光欄之后發散。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欄形成在波導元件的耦合入口,所述影像光束通過所述光欄經由所述耦合入口進入所述波導元件,并且傳遞至所述波導元件的耦合出口,再投射到目標。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光學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欄的形狀為圓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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