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托盤鉤取機構、托盤自動取放系統和自助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12444.X | 申請日: | 2020-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7588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李洪雷;陳鍵;徐春海;石大為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長城信息金融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1/60 | 分類號: | G07F11/60;G07F11/16 |
| 代理公司: | 長沙市融智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3114 | 代理人: | 鄒劍峰 |
| 地址: | 410100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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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托盤 機構 自動 系統 自助 設備 | ||
1.托盤鉤取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同一動力源驅動的第一擺鉤和第二擺鉤,所述第一擺鉤和第二擺鉤分別固定安裝在相互平行的第一軸和第二軸上,并隨各自軸的轉動而擺動,所述動力源的驅動軸分別與第一軸和第二軸之間同步傳動連接,所述第一擺鉤和第二擺鉤之間同步對稱擺動,從托盤同一端部設置的兩組托盤空槽兩側對托盤進行鉤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盤鉤取機構,所述動力源為步進電機,所述步進電機的電機軸為驅動軸,其上同時裝配有同步帶輪和同步齒輪,所述步進電機分別通過同步帶傳動機構和同步齒輪傳動機構與第一軸和第二軸同步傳動連接,所述第一軸和第二軸之間反向轉動,驅動第一擺鉤和第二擺鉤同步對稱擺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盤鉤取機構,所述第一軸和第二軸外側圓周銑有平面,所述第一擺鉤和第二擺鉤分別通過螺釘緊固在第一軸和第二軸的軸平面上,并通過端部的軸上凸臺進行定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盤鉤取機構,所述托盤空槽外側和頂部開口,底部設置倒角。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托盤鉤取機構,所述第一擺鉤和第二擺鉤頂部兩側設有倒角。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托盤鉤取機構,還包括第一軸或第二軸上設置的擺動傳感器,所述擺動傳感器固定在第一軸或第二軸上,隨第一擺鉤或第二擺鉤一同擺動,所述擺動傳感器的擺動軌跡上設有擺動到位檢測元件,所述到位檢測元件與動力源的控制模塊反饋連接。
7.托盤自動取放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托盤鉤取機構、拖拉支架和取放移動小車;
所述托盤鉤取機構采用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托盤鉤取機構,所述托盤鉤取機構固定設置在拖拉支架上,所述拖拉支架通過往復拖拉組件安裝于取放移動小車上,所述第一軸和第二軸的軸線沿拖拉支架的拖拉移動方向設置,所述第一擺鉤和第二擺鉤相對拖拉支架的端部伸出設置;所述取放移動小車安裝在移動對接至各個托盤位置的取放移動系統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托盤自動取放系統,所述取放移動小車作為搭載取出托盤的載具,具有對托盤兩側進行限位的側導板,所述側導板內側設有若干向內凸出的定位凸起。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托盤自動取放系統,所述取放移動小車的側導板頂部設有用于檢測托盤內部物體的檢測支架,所述檢測支架頂部向側導板內側伸出設置,對托盤頂部進行限位。
10.自助設備,內部通過抽屜結構設有若干排列的托盤,通過托盤進行物品自助售賣,其特征在于:采用權利要求7或8或9中的托盤自動取放系統對各個托盤進行自動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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