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磁浮列車制動控制系統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12047.2 | 申請日: | 2020-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011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08 |
| 發明(設計)人: | 高鋒;楊穎;佟來生;羅華軍;熊雄;李曉春;吳志會;張文躍;胡偉;鄧江明;侯磊;鄭文文;郭桉揚;羅心彤;洪遠卓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13/06 | 分類號: | B60L13/06;B60L7/10;B60L7/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盧宏;張珉瑞 |
| 地址: | 412001 ***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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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列車 制動 控制系統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磁浮列車制動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獲取接收到制動指令時列車的速度V0;
S2、按照預設減速度a對列車執行電制動,電制動持續時長為T1;
S3、對列車執行摩擦制動,直至列車停止;
其中,T1為列車速度從V0降到第一預設值V1所需時長,V1<V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磁浮列車制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制動具體包括再生制動和反牽引制動;所述S2具體包括如下步驟:列車按照預設減速度a執行再生制動,再生制動持續時長為T2;然后列車按照預設減速度a執行反牽引制動,反牽引制動持續時長為T3;其中,T2為列車速度從V0降到第二預設值V2所需時長,T3為列車速度從V2降到V1所需時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磁浮列車制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制動具體包括再生制動和反牽引制動;所述S1與S2之間還包括如下步驟:
若V0>第二預設值V2,則列車按照預設減速度a執行再生制動,再生制動持續時長為T2;然后列車按照預設減速度a執行反牽引制動,反牽引制動持續時長為T3;
若V2>V0>V1,列車按照預設減速度a執行反牽引制動,反牽引制動持續時長為T1;
其中,T2為列車速度從V0降到V2所需時長,T3為列車速度從V2降到V1所需時長。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磁浮列車制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列車執行反牽引制動時,判斷列車是否出現反向運行,若列車反向運行,則停止反牽引制動并施加摩擦制動直到列車停止。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磁浮列車制動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V1大于或等于3km/h。
6.一種磁浮列車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測速模塊,用于獲取列車的速度V0;
控制模塊,用于在接收到制動信號后,向所述測速模塊發出測速指令,同時向制動模塊發送電制動指令,并在發出電制動指令T1時長后向所述制動模塊發送電制動停止指令以及摩擦制動指令;其中,T1為列車速度從V0降到第一預設值V1所需時長;
制動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控制模塊發送的相應指令執行相應的制動操作;
其中,V1<V0,所述制動模塊執行電制動操作時的減速度為預設值a。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磁浮列車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模塊包括用于執行再生制動的再生制動模塊、用于執行反牽引制動的反牽引制動模塊和用于執行摩擦制動的摩擦制動模塊;所述電制動指令包括再生制動指令和反牽引制動指令,所述電制動操作包括再生制動和反牽引制動;所述控制模塊在向測速模塊發出測速指令的同時,向所述再生制動模塊發送再生制動指令,并在T2時長后向所述再生制動模塊發送再生制動停止指令以及向所述反牽引制動模塊發送反牽引制動指令,再經過T3時長后向所述反牽引制動模塊發送反牽引制動停止指令以及向所述摩擦制動模塊發送摩擦制動指令;T2為列車速度從V0降到第二預設值V2所需時長,T3為列車速度從V2降到V1所需時長,V1<V2<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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