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鞋底組件以及用于制造這種鞋底組件的方法和模具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96912.9 | 申請日: | 2015-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806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11 |
| 發明(設計)人: | 蒂·L·溫;天猜·柴薩姆雷杰;吳家宜;林玉辰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B13/12 | 分類號: | A43B13/12;A43B13/16;A43B13/18;A43B13/04;B29D35/04;B29D35/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張瑞;鄭霞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鞋底 組件 以及 用于 制造 這種 方法 模具 | ||
1.一種鞋制品,包括:
鞋面;以及
定位于所述鞋面下方的鞋底組件,所述鞋底組件包括:
具有第一顏色的第一部分;
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顏色的第二顏色的第二部分;
在所述鞋底組件的腳后跟區中形成為第一環的第三部分;以及
在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腳后跟區中形成為第二環的第四部分,所述第一環包圍所述第二環,
其中第一溝槽被界定為從所述鞋底組件的底表面垂直延伸到所述鞋底組件中并且與所述鞋底組件的外周邊完全向內地隔開,所述第一溝槽包含側壁,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界面定位于所述第一溝槽的所述側壁的中心部分處;
其中第二溝槽被界定為從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底表面垂直延伸到所述鞋底組件中并且與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外周邊完全向內地隔開,所述第二溝槽包含側壁,其中所述第三部分通過所述第二溝槽與所述第一部分隔開,并且其中所述第三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界面定位于所述第二溝槽的所述側壁的中心部分處;并且
其中第三溝槽被界定為從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底表面垂直延伸到所述鞋底組件中并且與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外周邊完全向內地隔開,所述第三溝槽包含側壁,其中所述第四部分通過所述第三溝槽與所述第三部分隔開,并且其中所述第四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界面定位于所述第三溝槽的所述側壁的中心部分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還包括形成于所述鞋底組件的所述底表面中的至少一道額外的溝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三部分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顏色和所述第二顏色的第三顏色。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四部分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顏色、所述第二顏色和所述第三顏色的第四顏色。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由EVA形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物理特性不同于所述第二部分的物理特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一溝槽位于所述鞋底組件的前腳區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一溝槽由復合曲線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一環和所述第二環是同心環。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制品,其中所述第一溝槽被形成為界定矩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未經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096912.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