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用于小面積使用的辦公桌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092838.3 | 申請日: | 2020-0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0235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琦;潘木森;賴建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普菲科辦公家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B3/00 | 分類號: | A47B3/00;A47B91/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qū)鐘落***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面積 使用 辦公桌 |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小面積使用的辦公桌,屬于辦公用品的技術領域。包括:箱體,設置在箱體上的承載板,以及設置在承載板一側的支撐板,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用于支撐支撐板的支撐機構,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用于連接承載板的連接機構,所述箱體的底部設置有用于方便辦公桌移動的移動機構。本發(fā)明不會占用辦公室的空間,能夠充分的利用辦公室的空間,從而有效的避免了辦公室空間的浪費。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辦公用品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小面積使用的辦公桌。
背景技術
辦公桌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中為工作方便而配備的桌子。辦公桌的主要消費人群分為兩大類:一是企業(yè)的購買;二是政府的采購。但是政府采購所占比重還不夠大,在某些環(huán)節(jié)還不夠規(guī)范。辦公桌可分為純實木辦公桌、實木辦公桌和人造板類辦公桌。
現(xiàn)有的技術中,辦公桌包括:支撐桿,支撐桿的數(shù)量為四個,并且相互對稱;以及設置在支撐桿頂部的承載板,承載板供工作人員辦公使用。
上述中的現(xiàn)有技術方案存在以下缺陷:辦公桌的體積比較大,在使用結束之后,辦公桌占用了大量的空間,從而使得辦公室中被辦公桌占用的空間無法利用,造成了辦公室空間的浪費,對此,有待進一步的改善。
發(fā)明內容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用于小面積使用的辦公桌,不會占用辦公室的空間,能夠充分的利用辦公室的空間,避免了辦公室空間的浪費。
本發(fā)明的上述發(fā)明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xiàn)的:
一種用于小面積使用的辦公桌,包括:箱體,設置在箱體上的承載板,以及設置在承載板一側的支撐板,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用于支撐支撐板的支撐機構,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用于連接承載板的連接機構,所述箱體的底部設置有用于方便辦公桌移動的移動機構。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設置的支撐機構以及連接機構,從而能夠在不使用辦公桌的時候,將支撐板以及承載板收縮在箱體內,從而有效的減少了辦公桌所占用的空間,充分的利用了辦公室的空間,避免了辦公室空間的浪費;設置的移動機構,能夠方便工作人員移動辦公桌,從而大大的減少了工作人員的工作量,節(jié)約了時間,省時省力。
本發(fā)明在一較佳示例中可以進一步配置為:所述支撐機構包括:鉸接在其中一所述箱體的內側壁上的連桿,所述連桿遠離箱體的一端鉸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底部設置有用于連接箱體的連接組件。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設置支撐機構,對支撐板具有支撐的作用,當支撐板與承載板分離的時候,方便工作人員的使用。
本發(fā)明在一較佳示例中可以進一步配置為:所述連接組件包括:安裝在所述固定板底部、且相互對稱的連接架,一端鉸接在所述連接架上、且相互平行的連接桿,所述連接桿遠離固定板的一端鉸接在箱體的底部。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設置連接組件,能夠方便將支撐機構放置在箱體內,在使用結束之后,從而能夠將支撐機構放置在箱體內,避免辦公桌占用太多的辦公室空間,節(jié)約了辦公室的空間。
本發(fā)明在一較佳示例中可以進一步配置為:所述連接機構包括:安裝在所述承載板底部、且相互平行的固定架,鉸接在所述固定架上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遠離承載板的一端鉸接在箱體的底部,所述支撐桿上設置有用于連接支撐機構的固定組件。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設置連接機構,從而能夠將承載板以及支撐板牢固的連接在一起,同時對承載板具有支撐的作用,而且能夠旋轉至箱體內,從而能夠大大的減少了辦公桌所使用的空間,避免了空間的浪費。
本發(fā)明在一較佳示例中可以進一步配置為:所述固定組件包括:所述連接桿以及支撐桿上均滑移連接有固定桿,相鄰所述固定桿之間交叉、轉動連接,滑移連接在所述箱體上、且相互對稱的滑塊,所述固定桿遠離連接桿以及支撐桿的一端與滑塊相鉸接,所述箱體的外側壁上設置有用于驅動滑塊沿水平方向滑動的驅動組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市普菲科辦公家具有限公司,未經廣州市普菲科辦公家具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092838.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