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合同智能化方法和系統、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74869.6 | 申請日: | 2020-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7427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張誠;張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瑞卓喜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2455 | 分類號: | G06F16/2455;G06F21/64;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動力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75 | 代理人: | 梁艷 |
| 地址: | 10120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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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合同 智能化 方法 系統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合同智能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電子合同;
將所述電子合同拆分為多個部分;
接收簽約方對所述合同各部分的簽名;
對每個所述簽名發起共識;
在各所述簽名均達成共識時,將各所述簽名以及所述合同的各部分均寫入同一區塊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區塊鏈中的各個節點部署智能合約;
在接收簽約方對所述合同的各部分的簽名之后,按照所述合同的各部分在所述合同中的順序依次從所述簽名中確定目標簽名并對所述目標簽名發起共識,其中所述目標簽名為需要發起共識的簽名;
在所述目標簽名達成共識時,將所述目標簽名和所述目標簽名對應的所述合同的部分寫入所述智能合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目標簽名沒有達成共識時,向簽約方發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簽約方重新提交簽名;
接收簽約方重新提交的簽名,并依次從所述重新提交的簽名中確定目標簽名并對所述目標簽名發起共識;
在所述目標簽名達成共識時,將所述目標簽名和所述目標簽名對應的所述合同的部分寫入所述智能合約;
重復上述步驟直至所述合同各部分的簽名均達成共識。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目標簽名和所述目標簽名對應的所述合同的部分寫入所述智能合約,包括:
按照各部分在所述合同中的順序依次將各所述目標簽名以及各所述目標簽名對應的所述合同的部分寫入所述智能合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簽約方對所述合同各部分的簽名,包括:
利用拆分得到所述合同的各部分,生成相應的電子憑證;
接收簽約方對所述電子憑證的簽名。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來自查詢方的合同查詢消息,所述合同查詢消息包括:預設的合同標識和合同部分的標識;
根據所述合同標識確定目標區塊,所述目標區塊中存儲有所述合同標識對應的合同部分的標識以及合同部分;
根據所述合同部分的標識,從所述目標區塊中返回相應的合同部分。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來自查詢方的合同標的物價格查詢消息,所述合同標的物價格查詢消息包括:預設的合同標識和查詢條件數據,所述查詢條件數據包括:時間范圍數據、合同對應的地理位置信息、合同標的物標識、合同簽約雙方的身份標識和合同標的物價格區間中的一個或多個;
根據所述合同標識和所述查詢條件數據,從區塊鏈中獲取并返回相應的合同標的物價格。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查詢條件數據還包括:查詢方身份信息;
驗證所述查詢方身份信息;
在所述查詢方身份信息通過驗證時,根據所述合同標識和所述查詢條件數據,分別從各所述目標區塊中獲取并返回相應的合同標的物價格。
9.一種合同智能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模塊、合同拆分模塊、共識模塊和寫入模塊;
所述接收模塊用于接收電子合同以及接收簽約方對所述合同各部分的簽名;
所述合同拆分模塊用于將所述電子合同拆分為多個部分;
所述共識模塊用于對每個所述簽名發起共識;
所述寫入模塊用于在各所述簽名均達成共識時,將各所述簽名以及所述合同的各部分均寫入同一區塊中。
10.一種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儲介質包括指令,所述指令用于實現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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