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蓄電池破拆裝置及蓄電池破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51554.X | 申請日: | 2020-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623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5 |
| 發明(設計)人: | 李宏燕;蔡國振;丁文捷;蔣邦超;白璟琦;吳軍;楊文禮;王健;張春君;白軍文;王銀;孫志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夏大學;寧夏瑞銀有色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54 | 分類號: | H01M10/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付興奇 |
| 地址: | 750000 寧夏回族自*** | 國省代碼: | 寧夏;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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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蓄電池 拆裝 方法 | ||
1.一種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夾持組件,具有用于夾持蓄電池的殼體并使所述蓄電池的上蓋與殼底暴露的夾具;
鋸切組件,與所述夾持組件相對設置,包括平移機構和連接于所述平移機構的旋轉切割鋸,所述平移機構用于帶動所述旋轉切割鋸平移,以對暴露的所述上蓋以及所述殼底進行切割;以及,
推動組件,具有與所述蓄電池的極板配合的推板,用于推動所述極板從切割后的所述殼體中分離出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包括:
固定座、滑塊、相對設置并伸出所述固定座的兩個夾板、與夾板一一對應的連桿機構,以及與所述固定座連接的第一驅動機構;
其中,所述連桿機構包括第一連桿以及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對應的所述夾板、所述滑塊鉸接,所述第二連桿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座鉸接,另一端鉸接于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之間;
所述第一驅動機構與所述滑塊傳動連接,用于驅動所述滑塊朝向所述鋸切組件往復平移,以帶動所述兩個夾板相對靠近或遠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設有朝向所述鋸切組件延伸的第一滑臺,所述滑塊滑動設置于所述第一滑臺。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組件包括第二驅動機構,所述第二驅動機構與所述固定座經轉軸傳動連接,所述第二驅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固定座沿所述轉軸的軸線旋轉。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組件還包括光電開關,所述光電開關的接收端以及發射端分別安裝于所述兩個夾板相對的一側,所述光電開關用于檢測所述夾具是否夾持所述殼體。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機構包括第一平移機構以及第二平移機構;
所述第一平移機構包括第一底座、沿第一預設方向設置的第一絲桿、與所述第一絲桿配合的第一絲桿螺母、以及用于驅動所述第一絲桿轉動的第三驅動機構;
所述第二平移機構包括與所述第一絲桿螺母連接的第二底座、沿第二預設方向設置的第二絲桿、與所述第二絲桿配合的第二絲桿螺母、以及用于驅動所述第二絲桿轉動的第四驅動機構,所述第一預設方向與所述第二預設方向互相垂直且位于同一水平面,所述第二絲桿螺母設有用于安裝所述旋轉切割鋸的固定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設有朝向夾具的懸臂,所述旋轉切割鋸可轉動地安裝于所述懸臂,以使所述第二絲桿螺母沿第二預設方向運動時所述旋轉切割鋸能夠伸出所述第二底座。
8.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破拆裝置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夾具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夾具選擇性夾持所述殼體,所述控制器與所述平移機構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平移機構選擇性移動,所述控制器與所述旋轉切割鋸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旋轉切割鋸選擇性旋轉,所述控制器與所述推動組件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推板選擇性推動所述極板從切割后的所述殼體中分離出來。
9.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動組件包括朝向所述夾具延伸的第二滑臺、滑動設置于所述第二滑臺的安裝板以及第五驅動機構,所述推板經推桿固定于所述安裝板,所述第二滑臺與所述安裝板傳動連接,用于推動所述推板朝向所述夾具運動。
10.一種利用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蓄電池破拆裝置的蓄電池破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過夾具夾持所述蓄電池的殼體并使所述蓄電池的上蓋與殼底暴露,且使暴露的上蓋與殼底位于旋轉切割鋸的切割路徑上;
通過平移機構帶動所述旋轉切割鋸平移,以對暴露的所述上蓋以及所述殼底進行切割;
通過推板推動所述極板從切割后的所述殼體中分離出來后,所述夾具釋放所述殼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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