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駕駛車輛及其控制方法、電子設備以及可讀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16585.1 | 申請日: | 2020-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7628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永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2 | 分類號: | G05D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開陽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10 | 代理人: | 安偉 |
| 地址: | 102209 北京市昌平區未來科***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駕駛 車輛 及其 控制 方法 電子設備 以及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車體,以及固定在所述車體上的警示燈控制裝置和警示燈;
所述警示燈設置在所述車體的頂部和/或所述車體的側面;
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用于控制所述警示燈照射地面以在地面上形成被照射區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被照射區域用于指示無人駕駛車輛功能模塊的可操作范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模塊包括招手停車模塊、拍打停車模塊、語音控制模塊、圖像識別模塊和傳感器檢測模塊中的至少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上的被照射區域的形狀為條形、扇形、矩形、圓形和/或橢圓形等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的個數為至少一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能夠控制所述警示燈調整角度或位置以改變地面上的被照射區域。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警示燈為多個時,所述警示燈在地面上形成的多個被照射區域是以車體為基準由遠及近排列的;
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控制至少一個所述警示燈照射地面。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警示燈為多個時,所述警示燈能夠發射不同顏色和/或亮度的光,且不同顏色和/或亮度的光分別對應不同的功能模塊。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參數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無人駕駛車輛的功能模塊的參數,并將所述參數發送給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
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基于所述參數控制所述警示燈照射地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警示燈為多個,所述多個警示燈分別配置為至少兩組,包括第一組警示燈和第二組警示燈;所述功能模塊的參數包括車速;
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在所述車速滿足第一速度等級時,控制所述第一組警示燈照射地面;
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在所述車速滿足第二速度等級時,控制所述第二組警示燈照射地面。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參數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當前環境亮度,并將所述當前環境亮度發送給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
所述警示燈控制裝置基于所述當前環境亮度控制所述警示燈照射地面。
12.一種無人駕駛車輛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適用于權利要求1-11任一項所述的無人駕駛車輛;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檢測當前運動障礙物到車體的距離;
基于當前運動障礙物到車體的距離,確定當前所述運動障礙物所觸發的功能模塊;
執行所述功能模塊對應的動作。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運動障礙物到車體的距離,包括:
通過紅外距離傳感器檢測運動障礙物到車體的距離;或者,
通過測距攝像頭檢測運動障礙物到車體的距離。
14.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處理器和存儲器;
所述處理器通過調用所述存儲器存儲的程序或指令,用于執行如權利要求12至13任一項所述方法的步驟。
15.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使計算機執行如權利要求12至13任一項所述方法的步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016585.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水果食品包裝方式及其包裝設備
- 下一篇:一種錐形套注塑模具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