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的車身和具有車身的機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69368.4 | 申請日: | 2019-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8862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30 |
| 發明(設計)人: | P·科特拉爾斯基;G·薩克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11 | 分類號: | B62D21/11;B62D25/02;B62D25/08;B62D25/20;B62D25/14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李駿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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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 車身 具有 | ||
1.用于機動車的車身(1),所述車身包括:
-前端(17),
-底部結構(18),該底部結構連接到前端(17)上并且具有底板(10),在該底板的兩個縱向側(LS1、LS2)上分別設置有一個門檻(5A、5B),該門檻從車身(1)的連接到前端(17)上的A柱(2A、2B)延伸直至車身(1)的C柱(4),
-在底板(10)的每個縱向側(LS1、LS2)上的內部縱梁(6),和
-設置在前端(17)和底部結構(18)之間的端壁(12),
其特征在于,
-每個門檻(5A、5B)包括內部C型材(11)和外部C型材(7),這些C型材的第一和第二型材法蘭重疊地設置并且與內部縱梁(6)連接,所述底板(10)不焊接在內部縱梁(6)上,而是焊接在門檻的內部C型材(1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部C型材和外部C型材的第一和第二型材法蘭與內部縱梁(6)焊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部C型材(11)具有連接到第一型材法蘭(11A)上的第一支腿(11C),該第一支腿通過連接支腿(11D)與第二支腿(11E)連接,第二型材法蘭(11B)連接到該第二支腿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0)與內部C型材(11)的第二支腿(11E)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作為連接設置焊接連接(25)。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內部C型材和/或外部C型材中設置橫向隔板和/或泡沫襯料。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部C型材(7)之外設有外部側框型材(8)。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17)具有兩個彼此間隔開的發動機支架(16A、16B),這兩個發動機支架分別通過一個外部連接型材(20A、20B)固定在相應門檻(5A或5B)的指向前端(17)的前部區域(26)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型材(20A、20B)側向地在端壁(12)的前方和下方延伸。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相應的發動機支架(16A、16B)與相配的外部連接型材(20A和20B)形成約90°的角度。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相應的發動機支架(16A、16B)與相配的外部連接型材(20A和20B)形成大于90°的角度。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每個連接型材(20A、20B)由兩個或更多個金屬板制成。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在端壁(12)上在左車輛半部和右車輛半部(LFH、RFH)之間設置有支撐梁(21)。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梁(21)具有中間區域(21C),該中間區域依循車身(1)通道(23)的走向。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身,其特征在于,相應的發動機支架(16A、16B)對接連接到支撐梁(21)上,并且在此,支撐梁(21)的橫截面通過與端壁(12)的連接而封閉門檻的相應C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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