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遞送干擾素的微針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28986.4 | 申請日: | 2019-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5558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9-29 |
| 發明(設計)人: | S·漢克;A·赫寧;R·普拉克特;D·布魯德寇博;S·舍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LTS勒曼治療系統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00 | 分類號: | A61K9/00;A61K38/21;A61K47/10;A61K47/32;A61P2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劉學媛 |
| 地址: | 德國安***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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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遞送 干擾素 系統 | ||
1.干擾素皮內遞送使用的包含含有聚乙烯吡咯烷酮的完全可溶制劑的微針陣列,其中聚乙烯吡咯烷酮在制劑中占大于35重量%,并且所述制劑包含二糖、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和多元醇。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微針陣列,其中所述多元醇是丙三醇。
3.根據權利要求1的微針陣列,其中所述制劑包含海藻糖、聚山梨醇酯和丙三醇。
4.根據權利要求1的微針陣列,其中干擾素含量為每微針陣列0.1μg至200μg。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微針陣列,特征在于制劑包含至多95重量%聚乙烯吡咯烷酮和另外的佐劑和添加劑。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微針陣列,特征在于制劑包含至多95重量%聚乙烯吡咯烷酮和0.1重量%至45重量%的海藻糖。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微針陣列,特征在于制劑包含至多95重量%聚乙烯吡咯烷酮和0.001重量%至10重量%的聚山梨醇酯。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微針陣列,特征在于制劑包含至多95重量%聚乙烯吡咯烷酮和0.1重量%至10重量%的丙三醇。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的微針陣列在制備試劑中的用途,所述試劑用于干擾素皮內遞送。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用途,其中所述試劑是藥物試劑。
11.根據權利要求9的用途,其中所述干擾素皮內遞送用于治療多發性硬化癥或用于干擾素治療。
12.微針系統,其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的微針陣列,和施藥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微針系統,其中所述施藥器包含觸發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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