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發光模塊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429334.1 | 申請日: | 2019-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303701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由宇廣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L33/58 | 分類號: | H01L33/58;H01L25/07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謝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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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模塊 | ||
1.一種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具備:
導光板,其具有第一主面和與所述第一主面相反的一側的第二主面;
多個光源部件,其配置于所述第二主面側,且具備發光元件和波長轉換部件,所述發光元件具有主發光面、位于與所述主發光面相反的一側的電極形成面、以及所述主發光面與所述電極形成面之間的側面,所述波長轉換部件覆蓋所述發光元件的所述主發光面以及所述側面;
密封部件,其覆蓋所述光源部件以及所述導光板的所述第二主面;
所述導光板具有位于所述第二主面的多個第一凹部,所述光源部件分別被配置成,在剖視時所述發光元件的所述側面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第一凹部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光板具有包圍所述第一凹部的第二凹部,在所述第二凹部內配置有折射率低于所述導光板的低折射率部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光板具有將所述第二主面劃分為多個區域的第二凹部,所述第一凹部分別設于由第二凹部劃分的區域,所述密封部件也配置于所述第二凹部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光板具備光學功能部,該光學功能部位于所述第一主面,且配置于與所述第一凹部對應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凹部的俯視時的尺寸與所述光源部件的俯視時的尺寸相同。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凹部的俯視時的尺寸為相對于所述光源部件的俯視時的尺寸的100%~20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凹部的深度比所述發光元件的主發光面和所述第一凹部的底面之間的所述波長轉換部件的厚度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光板為單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光板層疊有多個透光性的層。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光板從熱可塑性樹脂、熱硬化性樹脂或玻璃中選擇。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光板是聚碳酸酯。
12.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學功能部具備第一反射部件。
13.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學功能部是隨著朝向所述發光元件的發光面而截面積變小的錐體或錐臺形狀的凹部。
14.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學功能部的俯視時的開口部的尺寸是所述第一凹部的底面面積的100%~300%。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學功能部是錐臺形狀的凹部,所述凹部的底面的俯視時的尺寸是所述光源部件的俯視時的尺寸的50%~100%。
1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凹部的底面的深度與所述第一凹部的深度為相同程度。
1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部件具備光擴散導光部件,該光擴散導光部件設于波長轉換部件,所述波長轉換部件位于所述主發光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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