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259939.0 | 申請日: | 2019-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64243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9 |
| 發明(設計)人: | 陳風全;劉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京漢工業設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25/04 | 分類號: | B62J25/04;B62J27/00;B62J9/16;B62J1/28;B62J6/26;B62J6/20;B62K11/14;B62L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沁優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84 | 代理人: | 蔡巖巖 |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武清區京濱工***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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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防護 結構 輕便 迷你 小車 | ||
1.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包括車座(1)、腳踏板(2),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2)比車架的其他部分寬,所述腳踏板(2)和所述車座(1)的四周設置有防護鋼(3),所述防護鋼(3)上包裹有硬性海綿層(4),所述硬性海綿層(4)外側包裹有彈性外殼(5),所述腳踏板(2)內部設置有置物盒(25),所述置物盒(25)外側和腳踏板(2)內壁之間設置有若干個彈簧(2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前斜梁(6),所述腳踏板(2)的一端與前斜梁(6)的底端固定連接,所述前斜梁(6)另一端固定連接有前立管(7),所述前立管(7)轉動連接有前輪叉(8),所述前立管(7)上端轉動連接有車把(9),所述前輪叉(8)的頂部和所述車把(9)的底部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把(9)包括把手架(22)和立管(23),所述把手架(22)通過軸轉動連接在立管(23)上方,所述軸一端設置有卡扣。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后斜梁(10),所述后斜梁(10)的下端與所述腳踏板(2)的另一端固定連接,所述車座(1)固定連接在所述后斜梁(10)的頂端,所述后斜梁(10)下端的所述腳踏板(2)的相對側固定連接有后輪叉(1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斜梁(10)中部兩側固定連接有支板(12),所述支板(12)上轉動連接有伸縮桿(13)的一端,所述伸縮桿(13)上套設有抗震彈簧(14),所述伸縮桿(13)的另一端轉動連接在所述后輪叉(11)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叉(11)上轉動連接有后輪(26),所述前輪叉(8)上轉動連接有前輪(15)。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立管(7)前側面固定連接有前燈(16)。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13)上固定有后燈(17)。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座(1)后部固定連接有靠背(18)和警示條(19),所述警示條(19)設置在靠背(18)下方。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具有防護結構的輕便鋰電迷你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架(22)的兩端設置有把手(20)和手剎(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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