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跳汰機原煤清洗時漂浮雜物清除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946264.0 | 申請日: | 2019-1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66023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13 |
| 發明(設計)人: | 丁濤;李建峰;張振波;江安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太平煤礦;山東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3B5/24 | 分類號: | B03B5/24 |
| 代理公司: | 濟寧宏科利信專利代理事務所 37217 | 代理人: | 樊嵩 |
| 地址: | 273517 山東省濟***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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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跳汰機 原煤 清洗 漂浮 雜物 清除 裝置 | ||
1.一種跳汰機原煤清洗時漂浮雜物清除裝置,包括跳汰機機體(1)和清潔輪,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上部設置有溜槽(10),所述溜槽(10)上設置有清潔輪(2),所述清潔輪(2)上設置有雜物鉤(203),清潔輪(2)由驅動電機(23)進行驅動,所述清潔輪(2)后方設置有雜物刮除板(2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跳汰機原煤清洗時漂浮雜物清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一端設置有進料口(11),另一端設置有出料口(12),所述進料口(11)與出料口(12)中間部分設置有溜槽(10),所述溜槽(10)兩側圍設有槽板(13);所述兩個槽板(13)中部對應固定設置有清潔輪支架(1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跳汰機原煤清洗時漂浮雜物清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清潔輪支架(14)上端分別轉動設置有清潔輪(2),兩個清潔輪(2)之間通過若干橫桿(20)進行連接,一側清潔輪(2)外側同軸設置有傳動齒輪(21),所述傳動齒輪(21)一側嚙合有驅動齒輪(22),所述驅動齒輪(22)同軸心設置有驅動電機(23),所述驅動電機(23)固定設置在清潔輪支架(14)外壁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跳汰機原煤清洗時漂浮雜物清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桿(20)上陣列套設有若干套環(201),所述套環(201)兩端分別固定設置有限位彈簧(202),所述限位彈簧(202)為寶塔形彈簧,其另一段固定設置在橫桿(20)上,所述套環(201)上固定設置有尖錐狀雜物鉤(203),所述雜物鉤(203)沿清潔輪(2)轉動方向傾斜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跳汰機原煤清洗時漂浮雜物清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輪(2)后方在橫桿(20)外側近距離設置有雜物刮除板(24),所述雜物刮除板(24)末端陣列開設有“V”形刮雜開口(241),所述刮雜開口(241)與雜物鉤(203)形狀契合,所述雜物刮除板(24)另一端固定設置有雜物滑板(242),所述雜物滑板(242)固定設置在槽板上,雜物滑板(242)一側高、另一側低。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跳汰機原煤清洗時漂浮雜物清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雜物鉤(203)與刮雜開口(241)對應設置,雜物鉤(203)從刮雜開口(241)內咬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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