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21854718.1 | 申請日: | 2019-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87782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30 |
| 發(fā)明(設計)人: | 胡登凱;楊樹濤;馮旭東;王麗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D35/00 | 分類號: | B23D35/00;H01M10/04;H01M10/0587;H01M2/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李巖 |
| 地址: | 2132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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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池 卷芯極耳 刀具 | ||
1.一種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卷芯(1)包括正極極片(11)、負極極片(12)和隔膜(13),所述電池卷芯(1)被造構為由所述正極極片(11)、所述負極極片(12)與所述隔膜(13)堆疊而成,所述電池卷芯(1)在其長度方向上的兩端分別形成為全極耳(2),所述全極耳(2)被構造成所述正極極片(11)超出所述隔膜(13)的一端向外延伸的部分、或所述負極極片(12)超出所述隔膜(13)的另一端向外延伸的部分,所述刀具(100)可將所述全極耳(2)裁切成連接極耳(3),在左右方向上所述連接極耳(3)的寬度小于所述全極耳(2)的寬度,所述刀具(100)包括:上切刀(4)和下切刀(5),所述上切刀(4)和所述下切刀(5)中的一個上設有凹槽(6),所述上切刀(4)和所述下切刀(5)中的另一個上設有凸起(7),所述凸起(7)可配合在所述凹槽(6)內(nè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6)設在所述上切刀(4)上,所述凸起(7)設在所述下切刀(5)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6)敞開端的兩側邊緣處均設有第一倒圓角(61),所述凸起(7)根部的左右兩側拐角處均設有第二倒圓角(71),所述第一倒圓角(61)可以配合在所述第二倒圓角(71)內(nèi)。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圓角(61)的半徑和所述第二倒圓角(71)的半徑相同且均為R,其中0.5mm≤R≤5m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在左右方向上所述連接極耳(3)位于所述電池卷芯(1)的中部,在所述連接極耳(3)的左右兩側分別預留有空余部(31),在前后方向上所述空余部(31)的長度小于所述連接極耳(3)的長度。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極片(11)的涂料區(qū)(9)和所述負極極片(12)的涂料區(qū)(9)均包覆于所述隔膜(13)內(nèi),所述連接極耳(3)和所述空余部(31)均位于所述隔膜(13)外。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在前后方向上所述連接極耳(3)的長度為L1,其中5mm≤L1≤15mm。
8.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空余部(31)的長度為L2,其中0.5mm≤L1<5mm。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極極片(11)的全極耳(2)為鋁箔片,所述負極極片(12)的全極耳(2)為銅箔片。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裁切電池卷芯極耳的刀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卷芯(1)還包括:帶膠極耳(8),所述帶膠極耳(8)與所述連接極耳(3)焊接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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