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復合消聲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817669.4 | 申請日: | 2019-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28784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明(設計)人: | 占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1/10 | 分類號: | F01N1/10;F01N1/06;F02M35/12;G10K11/162;G10K11/172;G10K11/175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孫燕娟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 消聲器 | ||
一種復合消聲器,包括消聲器殼體,所述消聲器殼體內設有第一隔板和進氣管,所述第一隔板將所述消聲器殼體的內部空間分為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所述進氣管自所述消聲器殼體的入口端經過所述第二腔室延伸至所述第一腔室,且所述進氣管的出口位于所述第一腔室內,所述第二腔室內設有若干第一吸聲材料,所述進氣管位于所述第二腔室的管段設有若干第一連通孔,所述第一連通孔連通所述進氣管的內部空間與所述第二腔室。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復合消聲器通過管路設計,同時使阻性消聲器和抗性消聲器結合為一體,可對低、中、高頻聲波都具有良好的消聲效果。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消聲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復合消聲器。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對車輛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車輛的噪聲問題也引起了生產廠商越來越多的重視。為了消除車輛的噪聲,一般會在車輛上加裝消聲器,消聲器按消聲結構可分為阻性消聲器和抗性消聲器。阻性消聲器是利用聲波在消聲材料中傳播時,聲波和消聲材料相互摩擦而使聲能轉化為熱能來達到消聲的目的;抗性消聲器是通過控制聲抗的大小來消聲的,利用管道截面的突變或旁接共振腔,使某些頻率的聲波在聲阻抗突變的截面處發生反射、干涉等現象,從而達到消聲的目的。
阻性消聲器中對中、高頻聲波的削弱效果好,但是對低頻聲波的消聲效果較差,而抗性消聲器對中、低頻聲波的消聲效果較好,但是對高頻聲波的消聲效果較差。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復合消聲器,能對低、中、高頻聲波都具有良好的消聲效果。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兼具抗性消聲器和阻性消聲器優點的復合消聲器,消聲頻率范圍較寬,對低、中、高頻聲波都具有良好的消聲效果。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復合消聲器,包括消聲器殼體,所述消聲器殼體內設有第一隔板和進氣管,所述第一隔板將所述消聲器殼體的內部空間分為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所述進氣管自所述消聲器殼體的入口端經過所述第二腔室延伸至所述第一腔室,且所述進氣管的出口位于所述第一腔室內,所述第二腔室內設有若干第一吸聲材料,所述進氣管位于所述第二腔室的管段設有若干第一連通孔,所述第一連通孔連通所述進氣管的內部空間與所述第二腔室。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消聲器殼體內還設有第二隔板,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將所述消聲器殼體的內部空間分為所述第一腔室所述第二腔室及第三腔室,所述進氣管自所述消聲器殼體的所述入口端依次經所述第三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延伸至所述第一腔室。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消聲器殼體內還設有第三隔板,所述第一隔板、所述第二隔板及所述第三隔板將所述消聲器殼體的內部空間分為所述第一腔室、所述第二腔室、所述第三腔室及第四腔室,所述進氣管自所述消聲器殼體的所述入口端依次經所述第四腔室、所述第三腔室和所述第二腔室,延伸至所述第一腔室。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消聲器殼體內還設有出氣管,所述出氣管位于所述第一腔室、所述第二腔室和所述第三腔室內,且自所述第三腔室延伸至所述消聲器殼體的外部。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消聲器殼體內還設有若干芯管,所述芯管連通所述第三腔室與所述第一腔室,所述芯管位于所述第二腔室的管段設有若干第四連通孔,所述第四連通孔連通所述芯管的內部空間與所述第二腔室。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出氣管位于所述第二腔室內的管段上設有若干第三連通孔,所述第三連通孔連通所述出氣管的內部空間與所述第二腔室。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第四腔室內設有若干第二吸聲材料,所述第三隔板上設有若干第三通孔,所述第三通孔連通所述第四腔室與所述第三腔室,所述進氣管位于所述第四腔室的管段設有若干第二連通孔,所述第二連通孔連通所述進氣管的內部空間與所述第四腔室。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1817669.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用于無人戲劇的多維度劇場
- 下一篇:紙盒包裝用打標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