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732296.0 | 申請日: | 2019-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94682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7 |
| 發明(設計)人: | 劉文占;王寧龍;田自得;朱永玉;劉得章;胡秋月;張俊恩;趙帥;葉庭庭;楊曉峰;朱國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王靈靈 |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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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定型 標準 組合 支架 | ||
1.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包括標準節(1)、內部連接件(2)、外部連接桿(3)和調整頂托(4),所述標準節(1)上下連續設置形成支架主體,所述內部連接件(2)和外部連接桿(3)設在相鄰的標準節(1)之間,分別位于連接位置內部和外側,所述調整頂托(4)設在最上端的標準節(1)上;
所述標準節(1)為方形框架,包括立柱(11)、連接桿(12)和限位板(13);所述立柱(11)豎直設置四根,形成方形框架的四條豎邊,其外側面上設有連接栓(14);所述連接桿(12)設在相鄰的立柱(11)之間,其兩端分別連接在相鄰的立柱(11)的端部;所述限位板(13)為L型,固定在標準節(1)頂部,所述限位板(13)下部固定在立柱(11)頂部,其內側面與立柱(11)外棱邊貼合;所述連接栓(14)設在立柱(11)的外側面上,位于其上下端部;
所述內部連接件(2)的兩端分別設在相鄰的標準節(1)上的立柱(11)的內腔中;所述外部連接桿(3)的兩端分別與相鄰的標準節(1)上的連接栓(14)連接;
所述調整頂托(4)包括支撐框(41)和千斤頂(42),所述支撐框(41)為方形框,其外側面上設有水平儀,所述千斤頂(42)設在支撐框(41)底部四個角部,其下部位于最上端的標準節(1)的立柱(11)的內腔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內部連接件(2)包括支撐板(21)和固定柱(22),所述支撐板(21)為中部設有通孔的方形板,所述固定柱(22)垂直于支撐板(21)設置,固定在支撐板(21)上的通孔內,其兩端均露出支撐板(21)的板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外部連接桿(3)包括連桿(31)和固定環(32),所述固定環(32)固定在連桿(31)兩端,并位于同一平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千斤頂(42)中部設有調整撐板(43),所述調整撐板(43)設在立柱(11)頂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標準節(1)上設有斜撐,所述斜撐設在方形框架的每個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調整頂托(4)上設有斜撐,所述斜撐設在支撐框(41)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支撐框(41)與標準節(1)的長寬尺寸相同。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立柱(11)為空心方鋼,其內腔為圓柱形,所述連接桿(12)、限位板(13)和斜撐為角鋼,所述支撐板(21)和調整撐板(43)為鋼板,所述固定柱(22)為圓鋼。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千斤頂(42)為螺旋千斤頂。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定型化標準節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所述標準節(1)的內部結構之間采用焊接連接,所述支撐框(41)采用方管焊接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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