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578772.8 | 申請日: | 2019-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143138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31 |
| 發明(設計)人: | 曹詩定;曾格華;王偉;胡昌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綜合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31/00 | 分類號: | E02D3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華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70 | 代理人: | 彭年才 |
| 地址: | 518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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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地下 既有 通道 拱形 臨時 懸吊 保護 系統 | ||
1.一種地下既有通道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基礎、拱形主梁、橫向系桿以及懸吊拉索;所述基礎豎向設置在既有通道的兩側邊,其頂端高于既有通道,其底端低于新建的地下設施;所述拱形主梁呈拱形,既有通道兩側邊的基礎上分別固定有一榀所述拱形主梁,既有通道兩側邊的拱形主梁之間通過若干間距設置的橫向系桿相連接;所述拱形主梁底部按一定間距設有若干所述懸吊拉索,形成懸吊系統,所述懸吊系統的底部通過連接件與待保護的既有地下通道相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拱形主梁為鋼桁架、鋼管混凝土結構或鋼筋混凝土結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拱形主梁呈弧形。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拱形主梁的底部還設置有下弦拉桿,所述下弦拉桿連接每榀拱形主梁兩拱腳。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弦拉桿為高強鋼索。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具備調節功能,調節過程中,所述連接件能沿其自身長度方向伸縮,以調節懸吊拉索對既有通道的拉力。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礎采用擴大基礎或樁基礎。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拱形臨時懸吊保護系統還包括素混凝土,所述素混凝土填充于既有通道與新建的地下設施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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