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適用于多場合的避雨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360422.4 | 申請日: | 2019-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4594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5 |
| 發明(設計)人: | 吳天益;干千喜;陳偉;陳鋒;楊岐;張若晗;王巧玲;汪雅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A45B25/02 | 分類號: | A45B25/02;A45B25/18;A45B19/10 |
| 代理公司: | 安徽知問律師事務所 34134 | 代理人: | 侯曄 |
| 地址: | 243002 ***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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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場合 避雨 裝置 | ||
1.一種適用于多場合的避雨裝置,其為傘形結構,包括,
傘柄(1)、傘布(2)和傘架(3);
所述傘架(3)由套筒(30)和傘骨(31)組成,所述套筒(30)可動式套接在傘柄(1)上,所述傘骨(31)將傘布(2)與套筒(30)連接,隨套筒(30)的運動支撐傘布(2)的開合;
所述套筒(30)上設有按壓開關(300),與開設于所述傘柄(1)上部的固定孔一配合,保持傘布(2)的撐開狀態;
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孔一正上方的傘柄(1)處設有固定孔二(10),其形狀大小與固定孔一相匹配;
還包括備用傘骨(4),其首端與傘骨(31)尾端可動式連接,所述備用傘骨(4)外側鋪設有備用傘布(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多場合的避雨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復位機構(6),其設于備用傘骨(4)與傘骨(31)連接處,為備用傘骨(4)展開提供驅動力;
固定機構(7),其用于使備用傘骨(4)保持折疊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適用于多場合的避雨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備用傘骨(4)首端與傘骨(31)尾端鉸接;
所述復位機構(6)為扭力彈簧,其簧身(60)套接在鉸接軸上,一扭臂(61)與傘骨(31)內側接觸,另一扭臂(61)與備用傘骨(4)內側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適用于多場合的避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構(7)包括:
卡爪(70),其設于備用傘骨(4)尾端內側,所述卡爪(70)上開設有棘爪狀凹槽;
卡孔(71),其開設于傘骨(31)內側對應備用傘骨(4)折疊后卡爪(70)的位置,所述卡孔(71)形狀與卡爪(70)相匹配;
彈簧(72),其一端固定連接于傘骨(31)內部,平行于傘骨(31)長度方向布置;
定位銷(73),其尾端與彈簧(72)另一端固定連接,首端為棘爪狀凸起,位于卡孔(71)處傘骨(31)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適用于多場合的避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傘骨(31)和傘柄(1)均為空心結構,還包括總控機構(8),其包括,
導向孔(80),其為豎直開設于傘柄(1)尾端的長條形孔;
滑塊(81),其形狀與導向孔(80)相匹配,與導向孔(80)滑動連接,并凸起于傘柄(1) 外表面;
控制繩(82),其置于傘骨(31)與傘柄(1)內,一端與定位銷(73)尾端固定連接,另一端與滑塊(81)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適用于多場合的避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傘骨(31)與傘柄(1)鉸接,還包括滑輪(83),其與鉸接軸同軸設置,所述控制繩(82)置于滑輪(83)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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