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具有電子印章打印功能的手持式噴碼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339734.0 | 申請日: | 2019-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47814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劉家赫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家赫 |
| 主分類號: | B41J2/01 | 分類號: | B41J2/01;B41J3/36;B41J3/44;B41J29/38 |
| 代理公司: | 安陽市智浩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16 | 代理人: | 張智和 |
| 地址: | 300450 天津市濱海新***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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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電子 印章 打印 功能 手持 式噴碼機 | ||
一種具有電子印章打印功能的手持式噴碼機,所述噴碼機本體的前壁上設有打印口,噴頭為長方體結構,長方體結構的噴頭上設置有噴口一和噴口二,噴頭背面連接有微型電機,噴頭以噴口二中間位置為中心轉動,噴口一在打印口內邊緣轉動,墨水盒與噴口一和噴口二之間分別連通,墨水盒與噴噴頭之間設置有微型電磁閥一,一對同步輪為可折疊型結構設置在噴印機主體的兩側,手持式噴碼機的打印模塊中設置有授權子模塊,不僅能夠進行一般的噴碼打印,而且能夠打印電子印章的騎縫章,避免遠途傳遞公章的風險,減少了費用,提高了電子印章使用的風險,為電子印章的使用提供了方便。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噴碼機,特別涉及一種具有電子印章打印功能的手持式噴碼機
,屬于辦公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隨著傳統辦公模式逐漸向信息化辦公模式轉變,紙質文書的流轉形式也隨之向電子文書的流轉形式轉變;為能夠在確保電子文書有效性的同時,也使得電子文書能與傳統紙質文書具有相同的公信視覺效果,從而出現了電子印章。
隨著2005年4月1日《電子簽名法》的正式實施,電子印章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與應用有了較快的發展。
現階段電子印章是電子簽名技術的一項應用,把電子簽名技術變成了人們習以為常的簽名蓋章方式,比較符合人們傳統的信用習慣與誠信體系,對電子簽名的應用推廣具有一定的價值。
由于電子印章具有與原始章相同的視覺效果,而且不允許存在兩個(或以上)有效的電子印章實體,即不允許有備份;使用管理手續相同;在滿足有關法律的前提下,電子印章的使用具有和傳統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在實際社會活動中被廣泛應用。
實際使用過程中,電子印章必須存儲在可移動介質上(如U盤)。這樣一個存儲了電子印章的可移動介質就相當于一個實物印章,可以像保管實物印章一樣保管。一般普通的辦公室人員,在見到領導審批后,加蓋電子印章。
電子印章與電子簽名一樣是基于國際PKI標準的網上身份認證系統,數字證書相當于網上的身份證,它以數字簽名的方式通過第三方權威認證有效地進行網上身份認證,幫助各個主體識別對方身份和表明自身的身份,具有真實性和防抵賴功能。
盡管電子印章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得到了應用,但是,電子印章通常只用于電子文書;驗證電子印章真偽的過程其實就是驗證數字簽名的過程只有通過電子簽名、驗證技術證明與電子印章相關聯的電子文書是真實的,電子印章圖像才被承認是有效的,否則電子印章不可顯示或只能是一個沒有法律效力的圖片而已。
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電子印章使用單位只要有電子印章使用的驗證數字簽名即可使用,在電腦中也可查到使用時間,但在使用次數、使用期限等方面,物理印章所述的上級單位只能利用管理制度約束使用單位,仍然存在著不盡人意的地方,甚至存在著私用電子公章的情況。在不同的集團公司之間合同簽署過程中,一般都是以集團公司的名義對外簽署,均需要蓋騎縫章;在子公司或外地辦事處需要進行合同蓋章時,如果只有授權的電子章,在這種情況下,電子印章就無法實現加蓋騎縫章功能,只有利用物理公章才能實現這一功能的,要想在合同上加蓋騎縫章,只能遠途遞送物理公章。
合同文本如果不加蓋騎縫章,會使得合同存在著一定的瑕疵,可信度降低,一旦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有時會因此帶來損失。尋求電子公章騎縫章加蓋是各個公司為之苦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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