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應用于窗簾的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178108.8 | 申請日: | 2019-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91566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10 |
| 發明(設計)人: | 樊紀星;鄭如軍;鄭修山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東華彈簧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H1/04 | 分類號: | A47H1/04;A47H1/142;A47H13/04 |
| 代理公司: | 32206 南京眾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顧進 |
| 地址: | 239300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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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滑動桿 夾持部 安裝板 滑動掛鉤 連接支架 進入口 限位頭 掛環 支架 窗簾 本實用新型 連接桿連接 讓位缺口 通道連接 圓管結構 中空管體 矩形板 連接板 側壁 堵頭 短邊 軌道 應用 組裝 配合 | ||
1.一種應用于窗簾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滑動桿(1)、連接支架(2)和滑動掛鉤(3),所述滑動桿(1)為圓柱中空管體,滑動桿(1)側壁設置有一條軌道(11),所述軌道(11)為沿滑動桿(1)軸線設置的條形缺口,滑動桿(1)水平放置,軌道(11)位于正下方,所述滑動桿(1)上還設置有至少一個進入口(13),所述進入口(13)為圓形通孔,進入口(13)與軌道(11)之間夾角超過90°,所述進入口(13)與軌道(11)之間通過進入通道(12)連接,所述進入通道(12)為寬度與軌道(11)相等的條形貫通槽,進入口(13)直徑大于軌道(11)寬度;所述連接支架(2)不少于2個,連接支架(2)包括安裝板(20)和夾持部(21),所述安裝板(20)為矩形板,夾持部(21)為寬度與安裝板(20)短邊長度相同的圓管結構,夾持部(21)內徑配合滑動桿(1)外徑,夾持部(21)與安裝板(20)通過連接板(22)連接,連接板(22)為兩個對稱的圓弧板組成,夾持部(21)下方設置有讓位缺口(23),所述讓位缺口(23)為條形槽,讓位缺口(23)寬度大于軌道(11)寬度但小于夾持部(21)的直徑,安裝板(20)兩端延伸至連接支架(2)外側部分對稱設置有兩個安裝孔(24),所述安裝孔(24)為圓形通孔;所述滑動掛鉤(3)包括限位頭(30)和掛環(32),所述限位頭(30)為球形結構,掛環(32)為圓環,限位頭(30)和圓環通過連接桿(31)連接,所述限位頭(30)直徑大于軌道(11)寬度小于進入口(13)直徑,連接桿(31)為直徑不超過軌道(11)寬度的圓柱結構;所述滑動桿(1)兩端還設置有堵頭(4),所述堵頭(4)為一側設置有突出的圓柱體結構,堵頭(4)上凸起為嵌入滑動桿(1)內的圓柱結構,堵頭(4)為橡膠制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窗簾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入口(13)設置有2個,兩個進入口(13)之間相距20-50cm,兩個進入口(13)位于同一水平位置,兩個進入口(13)均設置在靠近滑動桿(1)一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應用于窗簾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入通道(12)與軌道(11)連接部分設置有倒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應用于窗簾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11)寬度5-10mm,限位頭(30)直徑不小于軌道(11)寬的1.5倍,進入口(13)直徑為軌道(11)寬度的1.5-2倍,讓位缺口(23)寬度為軌道(11)寬的1.2-1.5倍,滑動桿(1)直徑不小于45m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應用于窗簾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桿(1)為金屬或者PVC材料制成,所述連接支架(2)為金屬制成,滑動掛鉤(3)為硬質塑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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