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可穿戴式頭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071070.4 | 申請日: | 2019-0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96595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2 |
| 發明(設計)人: | 胡敏棟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太平洋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L4/02 | 分類號: | F21L4/02;F21V21/084;F21W131/4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昊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83 | 代理人: | 程皓 |
| 地址: | 3156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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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燈本體 活動塊 警示燈 可穿戴式 頭帶 頭燈 本實用新型 活動連接有 活動連接 頭燈結構 發光體 后端面 收容腔 緊湊 背面 收容 側面 | ||
1.一種可穿戴式頭燈,包括具有前后端面的頭燈本體,所述頭燈本體的前端面上設有發光體,所述頭燈本體的后端面上設有頭帶,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燈本體上活動連接有活動塊,所述活動塊上設有警示燈,所述頭燈本體上設有用于收容活動塊的收容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式頭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燈本體的端面上設有收容腔,所述收容腔為收容槽,所述收容槽自頭燈本體外周向其中心凹陷形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式頭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塊一端與收容槽相鉸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式頭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槽設于頭燈本體的前端面上,所述活動塊上設有通孔,所述活動塊收容于收容槽內時,所述發光體與通孔相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式頭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塊上設有一個警示燈,打開所述活動塊后,所述警示燈靠近活動塊遠離頭燈本體一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式頭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塊上設有兩個警示燈,打開所述活動塊后,其中一個警示燈靠近活動塊遠離頭燈本體一端,另一個警示燈靠近活動塊靠近頭燈本體一端。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可穿戴式頭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塊遠離頭燈本體一端為透明端,靠近透明端的警示燈的燈光可穿過所述透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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