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炸鍋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419329.0 | 申請日: | 2019-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1220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7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斌;趙棚;牛軍營;郭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郭鑫 |
| 主分類號: | A47J37/06 | 分類號: | 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鄧青玲 |
| 地址: | 315315 浙江省寧波***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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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炸鍋 | ||
1.一種空氣炸鍋,包括有內部形成有烹飪腔的機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上還設置有香薰裝置,所述香薰裝置與烹飪腔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香薰裝置包括內部形成有收納腔的香薰爐(8),收納腔用于放置香料,香薰爐(8)上開有與烹飪腔內部連通的用于供香料煙氣散出的通氣孔(8a)。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香薰爐(8)內部設有能夠將香薰爐(8)收納腔內的香料進行加熱的電加熱裝置(9);或所述香薰爐(8)外部設有與香薰爐(8)緊貼的能將香薰爐(8)收納腔內的香料進行加熱的電加熱裝置(9)。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香薰爐(8)頂部設有與收納腔連通的開口;所述香薰裝置還包括用于向香薰爐(8)的收納腔內添加香料的填料機構,該填料機構包括:穿設在機體上的連接管(81),連接管(81)的上端位于機體(1)外,連接管(81)的下端與香薰爐(8)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管(81)包括固定在機體上的下連接管(81a),與下連接管(81a)可拆卸連接的上連接管(81b),以及連接件(81c),連接件(81c)的上端與上連接管(81b)固定連接,連接件(81c)的下端與香薰爐(8)連接,當上連接管(81b)從下連接管(81a)處拆開并移動后,能通過連接件(81c)將香薰爐(8)通過一起自機體(1)內挪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香薰爐(8)呈頂部開口的U型管狀結構,連接件(81c)為兩根能分別卡設在香薰爐(8)內壁內的彈性卡腳。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上連接管(81b)頂部開口,且頂部開口處設有上蓋(81d),上連接管(81b)內形成有儲料腔。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連接管(81a)的側壁上設置有滑孔(811),所述下連接管(81a)的側壁設置有與滑孔(811)連通的缺口(812),所述上連接管(81b)的側壁設置有凸臺(813),所述凸臺(813)位于滑孔(811)內時,下連接管(81a)與上連接管(81b)處于鎖定狀態,所述凸臺(813)位于缺口(812)時,上連接管(81b)可脫離下連接管(81a)。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上設有一端與烹飪腔連通一端與機體外部連通的出風管(2),所述機體(1)上設有能將出風管(2)內部或出口堵閉起來的遮擋板(21);所述機體(1)設有與遮擋板(21)連接能用于驅動遮擋板(21)移動從而將出風管(2)內部或出口堵閉起來、也能驅動遮擋板(21)移動從而將出風管(2)內部或出口釋放的驅動組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氣炸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包括:
設置在機體上的驅動按鈕開關(22);
一端與驅動按鈕開關(22)連接、一端與遮擋板(21)連接的連接桿(23);
所述出風管(2)的側壁上設有開口,所述遮擋板(21)轉動連接在機體內部,并能在連接桿(23)的驅動下自出風管(2)側壁的開口進入出風管(2)內部從而將出風管(2)內部堵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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