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細膚水及其制備方法以及膠原酶抑制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81251.8 | 申請日: | 2019-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4118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楊登亮;翟裕詩;李傳茂;張楚標;曾偉丹;張偉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科能化妝品科研有限公司;廣州市白云聯佳精細化工廠;廣東丹姿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9789 | 分類號: | A61K8/9789;A61K8/73;A61K8/37;A61K8/34;A61Q1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51089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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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細膚水 及其 制備 方法 以及 膠原酶 抑制劑 | ||
1.一種細膚水,其特征在于,包括膠原酶抑制劑和促滲透劑;以所述細膚水的總質量計,所述膠原酶抑制劑的加入量為0.01-10%;所述促滲透劑的加入量為0.01-10%;
所述膠原酶抑制劑包括紅石榴皮提取物和人參提取物,以所述膠原酶抑制劑的總質量計,所述紅石榴皮提取物的加入量為30-70%,所述人參提取物的加入量為30-7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細膚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紅石榴皮提取物與所述人參提取物的質量比為1:0.43~2.3,優選1:0.45~2.1,更優選1:0.48~2,進一步優選為1:0.5~1.8,更進一步優選1:0.52~1.7,再進一步優選1:0.55~1.6。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細膚水,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原酶為間質膠原酶。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細膚水,其特征在于,所述促滲透劑包括丙二醇、雙-二乙氧基二甘醇環己烷1,4-二羧酸酯以及殼聚糖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細膚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膚水還包括保濕劑、增稠劑、pH調節劑、防腐劑、皮膚調理劑、增溶劑、皮膚美白劑以及芳香劑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
優選地,以所述細膚水的總質量計,所述保濕劑的加入量為0.01-20%;所述增稠劑的加入量為0.02-0.8%;所述pH調節劑的加入量為0.01-1%;所述防腐劑的加入量為0.01-1.5%;所述皮膚調理劑的加入量為0.01-5%;所述增溶劑的加入量為0.01-0.5%;所述皮膚美白劑的加入量為0.01-5%;所述芳香劑的加入量為0.005-0.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細膚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膚調理劑包括尿囊素、紅沒藥醇、石莼提取物、燕麥麩皮提取物、三角褐指藻提取物、巨藻提取物、墨角藻提取物、小球藻發酵產物、水解膠原蛋白、神經酰胺2、β-葡聚糖、海藻糖、褐藻提取物、北美金縷梅花水、白果槲寄生葉提取物、白茅根提取物、仙人掌提取物、勃那特螺旋藻提取物、乳酸桿菌/大豆發酵產物提取物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和/或,
所述皮膚美白劑包括煙酰胺、天女木蘭提取物、曲酸及其衍生物、熊果苷及其衍生物、維生素C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
7.一種膠原酶抑制劑,其特征在于,包括:紅石榴皮提取物和人參提取物,以所述膠原酶抑制劑的總質量計,所述紅石榴皮提取物的加入量為30-70%,所述人參提取物的加入量為30-7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膠原酶抑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紅石榴皮提取物與所述人參提取物的質量比為1:0.43~2.3,優選1:0.45~2.1,更優選1:0.48~2,進一步優選為1:0.5~1.8,更進一步優選1:0.52~1.7,再進一步優選1:0.55~1.6。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膠原酶抑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原酶為間質膠原酶。
10.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細膚水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將所述細膚水的各組分混合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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