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提示方法、裝置、自動駕駛車輛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70679.2 | 申請日: | 2019-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0298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4 |
| 發明(設計)人: | 郭瑞;郭立鵬;董國勇;方嘯;崔迪瀟;孫正偉;郭晉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智加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09 | 分類號: | B60W30/09;B60W30/12;B60W30/16;B60W30/18;B60W40/02;B60W50/14;B60W5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寧立存 |
| 地址: | 215100 江蘇省蘇州市相城***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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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提示 方法 裝置 自動 駕駛 車輛 存儲 介質 | ||
1.一種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識別當前所處范圍內屬于預設避讓類型的目標車輛;
執行用于避讓所述目標車輛的駕駛操作;
在執行所述駕駛操作的過程中,通過自動駕駛車輛的輸出設備,輸出所述目標車輛的提示信息,所述輸出設備包括顯示屏幕、揚聲器、車笛或提示燈中的至少一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當前所處范圍內屬于預設避讓類型的目標車輛,包括:
獲取所述范圍內任一車輛的車輛特征;
將所述車輛特征與所述預設避讓類型對應的預設車輛特征進行匹配;
當所述車輛特征與所述預設車輛特征的相似度大于預設閾值時,確定所述車輛為屬于所述預設避讓類型的目標車輛。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當前所處范圍內屬于預設避讓類型的目標車輛,包括:
獲取所述范圍內任一車輛的外形特征和提示燈狀態;
當所述車輛的外形特征與所述預設避讓類型對應的預設外形特征匹配,且所述提示燈狀態為點亮狀態時,確定所述車輛為屬于所述預設避讓類型的目標車輛。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當前所處范圍內屬于預設避讓類型的目標車輛,包括:
獲取所述范圍內任一車輛的外形特征和笛聲狀態;
當所述車輛的外形特征與所述預設避讓類型對應的預設外形特征匹配,且所述笛聲狀態為鳴笛狀態時,確定所述車輛為屬于所述預設避讓類型的目標車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用于避讓所述目標車輛的駕駛操作,包括:
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且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后方,則保持在所述目標車輛的后方行駛;
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且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前方,則避讓所述目標車輛。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且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前方,則避讓所述目標車輛,包括:
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前方,且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位于不同車道,則在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會車時執行減速操作;
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前方,且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位于同一車道,則執行加速操作或變換車道操作中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前方,且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位于同一車道,則執行加速操作或變換車道操作中的至少一種,包括:
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前方,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位于同一車道,且相鄰車道存在通行區域時,執行變換車道操作;
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同向行駛,所述自動駕駛車輛位于所述目標車輛的前方,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位于同一車道,但相鄰車道不存在通行區域時,執行加速操作,直至所述相鄰車道存在通行區域時,執行變換車道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用于避讓所述目標車輛的駕駛操作,包括:
如果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相向行駛,在所述自動駕駛車輛與所述目標車輛會車時,執行減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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