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自動包裝鞋的方法和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1323020.1 | 申請日: | 2019-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4826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30 |
| 發(fā)明(設計)人: | 烏利齊·鮑爾;烏利齊·斯坦多夫;雷蒙多·阿爾托·默卡多;達尼洛·納西門托;福爾克爾·克思;克勞斯-迪特爾·科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迪達斯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B57/10 | 分類號: | B65B57/10;B65B5/04;B65B57/02;B65D25/20;G06K17/00;G06Q5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萬慧達律師事務所 11111 | 代理人: | 王蕊;段曉玲 |
| 地址: | 德國黑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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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自動 包裝 方法 系統(tǒng) | ||
1.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包括:
a.用于從待包裝的鞋或鞋對確定鞋類型信息的裝置(610,710);
b.用于將所述鞋或鞋對自動包裝在包裝容器(126)中的裝置(120,400);以及
c.用于至少部分地基于所確定的鞋類型信息來動態(tài)地控制自動包裝的裝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進一步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個:
a.用于自動提供與所確定的鞋類型信息相對應的用于所述鞋或鞋對的所述包裝容器(126)的裝置(122);
b.用于向所述包裝容器(126)自動提供與所確定的鞋類型信息相對應的包裝容器標簽的裝置(130);
c.用于基于所確定的鞋類型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自動獲取所述包裝容器標簽的裝置(130);
d.用于將所確定的鞋類型信息與先前存儲的關于待包裝的所述鞋或鞋對的信息進行比較的裝置;以及
e.用于至少部分地基于所確定的鞋類型信息來改變所述鞋或鞋對和/或所述包裝容器(126)的處理順序的裝置(129)。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其中用于向所述包裝容器(126)自動提供所述包裝容器標簽的裝置(130)和用于自動獲取所述包裝容器標簽的裝置(130)被集成到單個設備或子系統(tǒng)中。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其中用于確定鞋類型信息的裝置(610,710)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個:
a.用于從所述鞋或鞋對的光學標簽確定所述鞋類型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光學傳感器設備;
b.用于從所述鞋或鞋對的RFID標簽確定所述鞋類型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射頻識別-RFID設備;
c.用于從所述鞋或鞋對的數(shù)字圖像確定所述鞋類型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圖像識別設備;以及
d.用于從數(shù)據(jù)庫獲取所述鞋類型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裝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其中所述RFID標簽包括:
a.RF天線;以及
b.耦合到所述RF天線并包括存儲器的標簽芯片,其中所述存儲器配置為存儲所述鞋類型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和/或對存儲所述鞋類型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數(shù)據(jù)庫的引用。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其中所述鞋類型信息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個:
a.所述鞋或鞋對的鞋碼;
b.所述鞋或鞋對的鞋型號的類型;
c.所述鞋或鞋對的產(chǎn)品編號;
d.所述鞋或鞋對的性別信息;
e.所述鞋或鞋對的尺寸;
f.所述鞋或鞋對的重量;
g.所述鞋或鞋對的運輸目的地;
h.所述鞋或鞋對的材料特性;
i.所述鞋或鞋對的設計圖案;
j.待與所述鞋或鞋對包裝在一起的至少一個配件的指示;以及
k.與所述鞋或鞋對相關的零售信息。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進一步包括用于用包裝材料(520)自動包裹或覆蓋所述鞋或鞋對的裝置(128)。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其中用于包裹或覆蓋的裝置(128)配置成:
a.在將第二鞋插入所述包裝容器(126)之前在所述包裝容器(126)內(nèi)包裹或覆蓋第一鞋;以及
b.在將所述第二鞋插入所述包裝容器(126)之后包裹或覆蓋所述第二鞋。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自動包裝鞋的系統(tǒng)(100),其中使用僅單片包裝材料(520),優(yōu)選地單片包裝紙來包裹或覆蓋兩只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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