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吸塵器、旋風分離機構及集塵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180817.0 | 申請日: | 2019-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75499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07 |
| 發明(設計)人: | 黃月林;顏勇;王德旭;任敏;李吉;陳閃毅;蔡木城;李錦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9/16 | 分類號: | A47L9/16 |
| 代理公司: | 44224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米晶晶 |
| 地址: | 519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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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旋風分離器 帶塵氣體 集塵結構 進氣部 旋風分離機構 進氣通道 進氣口 集塵口 集塵腔 排塵口 吸塵器 導向作用 流通過程 排氣口排 氣塵分離 集塵部 排氣口 入氣口 風阻 流通 噪音 | ||
1.一種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集塵部,形成有集塵腔,所述集塵部上開設有與所述集塵腔相連通的集塵口;及
進氣部,設置于所述集塵部的一側,所述進氣部形成有進氣通道,所述進氣部的一端開設有與所述進氣通道相連通的入氣口,另一端上開設有與所述進氣通道相連通的排氣口,所述排氣口與所述集塵口分隔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部朝向所述進氣部的外壁內凹設置形成凹槽,所述凹槽與所述入氣口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底壁通過所述入氣口平滑過渡至所述進氣通道的內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部至少為兩個,至少兩個所述進氣部圍繞所述集塵部的中軸線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部為三個,三個所述進氣部圍繞所述集塵部的中軸線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部圍繞所述集塵部的中軸線間隔設置,所述集塵口包括至少兩個入塵口,至少兩個所述入塵口圍繞所述集塵部的中軸線設置,每相鄰兩個所述進氣部之間設置有一所述入塵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口還包括連通口,至少兩個所述入塵口圍繞所述連通口設置,且所述入塵口均與所述連通口相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接塵盤,所述接塵盤設置于所述集塵部開設有集塵口的一側,所述集塵口貫穿所述接塵盤。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塵盤一體成型于所述集塵部上。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部設置于所述接塵盤背向于所述集塵部的一側,所述入氣口貫穿所述接塵盤朝向所述集塵部的一側。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集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部的一端一體成型于所述接塵盤上。
12.一種旋風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權利要求1-11任意一項所述的集塵結構;及
旋風分離器,一端開設有進氣口,另一端開設有與所述進氣口相連通的排塵口,所述旋風分離器設置于所述集塵結構上,所述排塵口通過所述集塵口與所述集塵腔相連通;所述旋風分離器的進氣口通過所述排氣口與所述進氣通道相連通。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旋風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風分離器包括多個旋風單元及進氣管,所述進氣管形成進氣腔,多個所述旋風單元圍設于所述進氣管的外周側,單個所述旋風單元的一端開設有所述進氣口,另一端開設有所述排塵口,每一所述旋風單元的進氣口朝向所述進氣腔并與所述進氣腔相連通,所述進氣部的排氣口與所述進氣腔相連通。
14.一種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旋風分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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