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及其工作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156934.3 | 申請日: | 2019-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6202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06 |
| 發明(設計)人: | 魏紅梅;商偉軍;蔣玉虎;趙宇龍;石星宏;劉賦榮;李曉悅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西重機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9/00 | 分類號: | B66C19/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趙敏玲 |
| 地址: | 26653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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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雙起升雙下 小車 系統 及其 工作 方法 | ||
1.一種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體、起升裝置、第一運輸機構、第二運輸機構、第一轉運平臺和第二轉運平臺,第一運輸機構和第二運輸機構均連接支架體,起升裝置連接并驅動第一運輸機構和第二運輸機構,第一運輸機構和第二運輸機構分別為獨立運行;第一轉運平臺和第二轉運平臺分別位于陸側和海側的港口區域;其中,第一運輸機構和第二運輸機構分別包括兩個小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車為鋼絲繩牽引式運行小車或自行式運行小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小車為鋼絲繩牽引式運行小車時,所述系統還包括鋼絲牽引裝置;當所述小車為自行式運行小車時,所述小車連通電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體包括門框和大梁,大梁連接于門框的上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拉桿裝置和吊裝置,拉桿裝置連接所述門框和大梁;吊裝置連接于第一運輸機構和第二運輸機構下側;所述起升裝置位于所述大梁靠近陸側的一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升裝置為雙起升系統驅動機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體的底側安裝有兩列配合于滑軌的滾輪,第一中轉平臺和第二中轉平臺分別安裝于所述支架體的底側的兩列滾輪處。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體的底側具有與所述第二運輸機構配合的第二軌道,所述支架體的頂側具有與所述第一運輸機構配合的第一軌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軌道的端部與所述支架體的門架距離小于1m。
10.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雙起升雙下小車岸橋系統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運輸機構包括第一下小車和第二下小車,第一下小車能夠與第一轉運平臺及軌距內運輸集卡的設施配合工作,第二下小車能夠與第二轉運平臺及下軌距內集裝箱運輸裝置配合工作;當第二下小車發生問題時,第一下小車能夠與第二中轉平臺及后伸距處集卡運輸裝置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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