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洗鞋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119489.3 | 申請日: | 2019-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8193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韓雪超;肖平;蔣瑞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市紅之星農牧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23/02 | 分類號: | A47L23/02 |
| 代理公司: | 武漢紅觀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2247 | 代理人: | 張文俊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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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洗鞋機 | ||
1.一種洗鞋機,包括:一敞口的箱體(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滾輪(2)、第二滾輪(3)、多個毛刷(4)以及伸縮裝置,所述第一滾輪(2)和第二滾輪(3)并排間隔設置于箱體(1)內且可在箱體(1)內轉動,多個毛刷(4)分布于第一滾輪(2)和第二滾輪(3)外周以及箱體(1)內側底面,所述伸縮裝置固定在箱體(1)上方,所述伸縮裝置可向下伸縮并將套鞋抵緊在箱體(1)底面且位于第一滾輪(2)和第二滾輪(3)之間;
所述伸縮裝置包括第二套筒(13)和螺桿(14),所述第二套筒(13)沿豎直方向固定在箱體(1)上方,所述螺桿(14)螺接于第二套筒(13)內,所述螺桿(14)轉動以實現伸縮裝置伸縮;
還包括第一套筒(12)和橡膠塞(15),所述第一套筒(12)固定設置在箱體(1)和第二套筒(13)之間,第一套筒(12)和第二套筒(13)之間同軸設置,所述第一套筒(12)下端與箱體(1)底面上的毛刷(4)之間的間距略大于套鞋的高度,所述第一套筒(12)內徑與套鞋上端口直徑相適配,所述螺桿(14)螺接于第二套筒(13)內且下端可穿出第一套筒(12)外,所述橡膠塞(15)同軸套設于第二套筒(13)外周,所述橡膠塞(15)可沿第二套筒(13)外周上下移動,所述橡膠塞(15)下端的外徑小于第一套筒(12)的內徑、上端的外徑大于第一套筒(12)的內徑;
還包括底座(9),所述底座(9)上端面開設有凹槽(91),所述箱體(1)一側面開設有排水管(11),所述凹槽(91)內壁對應排水管(11)處設有排水通道,所述箱體(1)固定在凹槽(91)內且排水管(11)經排水通道伸出;
還包括支架(93),所述支架(93)設于底座(9)上,所述支架(93)上設有進水管(94),所述第二套筒(13)上端與支架(93)固定,第一套筒(12)兩側分別通過連桿(16)與支架(93)固定;
所述進水管(94)包括第一進水管(95)、第二進水管(96)和第三進水管(97),所述第一進水管(95)與外界水源連通,第二進水管(96)一端與第一進水管(95)連通、另一端設有水槍(99),所述第三進水管(97)一端與第一進水管(95)連通、另一端位于箱體(1)上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洗鞋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皮帶輪(5)、第二皮帶輪(6)、電機(7)和小帶輪(8),第一滾輪(2)和第二滾輪(3)的一端均穿過箱體(1)并伸出箱體(1)外,第一皮帶輪(5)、第二皮帶輪(6)分別與第一滾輪(2)、第二滾輪(3)一端固定,小帶輪(8)與電機(7)轉軸同軸固連,一第一皮帶(51)纏繞第一皮帶輪(5)和第二皮帶輪(6),一第二皮帶(61)纏繞第二皮帶輪(6)和小帶輪(8),電機(7)轉動帶動第一皮帶輪(5)和第二皮帶輪(6)轉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洗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9)下端面兩側還設有側板(92),兩個側板(92)之間間隔設有多個隔板(98),所述隔板(98)與底座(9)下端面之間不接觸。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洗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滾輪(2)以及第一滾輪(2)上的毛刷(4)均內部中空,第一滾輪(2)的一側面設有開口,一蓋板(21)可螺接開口以密閉該開口,所述第一滾輪(2)外周對應毛刷(4)處開設有通孔,所述毛刷(4)外周開設有多個噴孔(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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