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加氫脫硫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911055987.6 | 申請日: | 2019-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4591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會峰;王薇;張樂;楊清河;丁石;習遠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65/04 | 分類號: | C10G6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國平;顧映芬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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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加氫 脫硫 方法 | ||
1.一種加氫脫硫方法,該方法包括:
(1)將原料油、氫氣與加氫保護劑進行第一接觸,得到第一物料;
(2)將所述第一物料與未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進行第二接觸,得到第二物料;
(3)將所述第二物料與惰性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進行第三接觸,得到第三物料;
(4)將所述第三物料與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I進行第四接觸;
其中,以加氫保護劑、未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惰性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和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Ⅲ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加氫保護劑的用量為1-30體積%,未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的用量為30-79體積%,惰性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的用量為10-50體積%,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I的用量為10-50體積%;
所述加氫保護劑的活性金屬組分為Mo和Ni,以加氫保護劑的總量為基準,以氧化物計,Mo的含量為6-10%,Ni的含量為1-3%;
所述未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惰性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和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Ⅲ各自獨立地包括載體和負載在所述載體上的活性金屬組分;
所述第一接觸、第二接觸、第三接觸和第四接觸的條件各自獨立地包括:氫分壓為1-20MPa,溫度為180-450℃,氫油體積比為6-1500Nm3/m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以加氫保護劑、未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惰性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和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I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加氫保護劑的用量為5-20體積%,未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的用量為50-75體積%,惰性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的用量為10-30體積%,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I的用量為10-30體積%。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氫保護劑為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保護劑。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未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惰性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II和空氣氣氛中焙燒型加氫催化劑Ⅲ的活性金屬組分為第VIB族金屬元素中的至少一種和第VIII族金屬元素中的至少一種;
和/或,所述載體選自氧化鋁、氧化硅、氧化鋁-氧化硅、氧化鈦、氧化鋁-氧化鈦、氧化鎂、氧化硅-氧化鎂、氧化硅-氧化鋯、氧化硅-氧化釷、氧化硅-氧化鈹、氧化硅-氧化鈦、氧化鈦-氧化鋯、氧化硅-氧化鋁-氧化釷、氧化硅-氧化鋁-氧化鈦、氧化硅-氧化鋁-氧化鎂和氧化硅-氧化鋁-氧化鋯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載體選自氧化鋁、氧化硅和氧化鈦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載體的制備方法包括:將載體前身物依次進行第一干燥、成型和第一焙燒,所述載體前身物的制備方法包括:
1)將含或不含助劑的擬薄水鋁石與含有無機含鋁化合物的溶液混合得到第一漿液;
2)將所述漿液的pH調(diào)節(jié)至7-10,得到第二漿液;
3)將所述第二漿液進行老化。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載體的制備方法包括:將載體前身物依次進行第一干燥、成型和第一焙燒,所述載體前身物的制備方法包括:
1)將含或不含助劑的擬薄水鋁石與含有無機含鋁化合物的溶液混合得到第一漿液;
2)將所述漿液的pH調(diào)節(jié)至7-10,得到第二漿液;
3)將所述第二漿液進行老化。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1)所述含有無機含鋁化合物的溶液中還含有有機物,所述有機物選自有機酸、有機酸銨鹽和有機醇中的一種或多種;
和/或,步驟2)中,將所述漿液的pH調(diào)節(jié)8.5-9.5;
和/或,步驟3)中,所述老化的條件包括:溫度為25-90℃,時間為0.2-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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