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方法、裝置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055457.1 | 申請日: | 2019-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204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羅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10 | 分類號: | B60L7/10;B60L1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創大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4 | 代理人: | 高爽 |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順義區雙***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綜合 工況 滑行 能量 回收 模式 切換 方法 裝置 汽車 | ||
1.一種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在車輛智能滑行模式開啟狀態下,當車輛處于滑行狀態時,判斷滑行能量回收功能是否開啟;
如果滑行能量回收功能已經開啟,則獲取包括行駛姿態和駕駛意圖的綜合工況信息,并基于行駛姿態、駕駛意圖、滑行狀態切換滑行能量回收模式,所述基于行駛姿態、駕駛意圖、滑行狀態切換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包括:
判斷本車與前方車輛或障礙物的距離是否小于預定值,如果小于預定值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如果本車與前方車輛或障礙物的距離大于預定值,則根據轉向燈工作識別判斷駕駛員是否有車道變更需求,如果有車道變更需求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如果沒有車道變更需求,則判斷車輛是否在加速滑行,如果車輛在加速滑行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如果車輛沒有加速滑行則判斷車輛是否偏離車道,如果車輛偏離車道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否則關閉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方法,其特征在于,滑行能量回收功能開啟后,電動汽車的電機進入發電狀態,進行滑動能量回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車輛智能滑行模式關閉狀態下,滑行能量回收功能關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方法,其特征在于,當駕駛員沒有加速或制動需求且ESP未介入時,判斷車輛處于滑行狀態。
5.一種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綜合工況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包括行駛姿態和駕駛意圖的綜合工況信息;
滑行狀態判斷模塊,用于識別車輛是否滿足滑行能量回收狀態;
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模塊,接收所述綜合工況獲取模塊和滑行狀態判斷模塊的信息,并基于接收到的信息進行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
所述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包括:
判斷本車與前方車輛或障礙物的距離是否小于預定值,如果小于預定值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如果本車與前方車輛或障礙物的距離大于預定值,則根據轉向燈工作識別判斷駕駛員是否有車道變更需求,如果有車道變更需求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如果沒有車道變更需求,則判斷車輛是否在加速滑行,如果車輛在加速滑行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如果車輛沒有加速滑行則判斷車輛是否偏離車道,如果車輛偏離車道則開啟滑行能量回收功能;否則關閉滑行能量回收功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綜合工況獲取模塊負責識別本車與前方車輛或障礙物之間的距離、車道偏離狀態、駕駛員車道變更需求、車輛加速度。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裝置,其特征在于,當駕駛員沒有加速或制動需求且ESP未介入時,所述滑行狀態判斷模塊判斷車輛處于滑行狀態,滿足滑行能量回收要求。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模塊還用于接收車輛智能滑行模式開關狀態信息,在車輛智能滑行模式開關關閉狀態下,滑行能量回收功能關閉。
9.一種純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5~8任意一項所述的基于綜合工況的滑行能量回收模式切換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1055457.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