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胺基氧芴化合物及其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053140.4 | 申請日: | 2019-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4528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林晉聲;陳唯圣;謝雨祐;梁家榮;林祺臻;殷力嘉;賴振昌;黃賀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昱鐳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307/91 | 分類號: | C07D307/91;C07D405/04;H01L51/50;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張福根;付文川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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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胺基 化合物 及其 有機 電致發光 器件 | ||
1.一種具有式(I)結構的胺基氧芴化合物:
其中,A1如式(I-A)或式(I-B)所示:
其中,R1至R5相同或相異,且獨立選自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C6-30芳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含有選自由N、O、及S所組成組中的至少一個雜原子的C5-30雜芳基;
m表示0或1的整數;以及
p、q獨立表示0、1或2的整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式(I)結構表示為式(I-1)或(I-2)結構中的一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1及R2互為相異,且獨立選自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C6-30芳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1及R2獨立選自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芴基、萘基或聯苯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1與R2相同。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1及R2均為聯苯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當所述A1為式(I-A)時,所述R1至R4獨立選自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C6-30芳基。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1至R4獨立選自苯基、聯苯基、萘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芴基所組成組中的一者。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m為0時,所述R1、R2分別與R3、R4相同。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如化合物(1-1)所示: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m為1時,所述R3及R4均為苯基。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當所述A1為式(I-B)時,所述R5選自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C6-30芳基。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5選自苯基、萘基、菲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蒽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芴基及螺二芴基所組成組中的一者。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當所述A1為式(I-B)時,所述R5選自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含有選自由N、O、及S所組成組中的至少一個雜原子的C5-30雜芳基。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胺基氧芴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5為經取代或未經取代的咔唑基時,所述p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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