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回收廢水中貴金屬銀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983422.8 | 申請日: | 2019-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6287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6 |
| 發明(設計)人: | 王成鴻;欒金義;孟凡寧;魏昕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22B7/00 | 分類號: | C22B7/00;C22B11/00;B01J20/22;C02F1/28;C02F101/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吳大建;康志梅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回收 水中 貴金屬 方法 | ||
1.一種回收廢水中貴金屬銀的方法,包括:
S1.將MOF吸附材料加入到含銀廢水中,吸附廢水中的銀;
S2.回收吸附了銀的MOF吸附材料;
S3.任選地,對吸附了銀的MOF吸附材料進行解吸脫附處理,得到再生的MOF吸附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OF吸附材料通過包含如下步驟的方法制備:
(1)制備包含硝基對苯二甲酸、四氯化鋯、有機溶劑和水的混合液;
(2)加熱所述混合液,發生反應,制得母體MOF材料;
(3)對步驟(2)制得的母體MOF材料進行缺陷處理,得到MOF吸附材料。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硝基對苯二甲酸、四氯化鋯、有機溶劑和水的摩爾比為(1-100):(1-100):(10-5000):(0.1-10)。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溶劑為N,N-二甲基甲酰胺。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包括:
(2A)加熱所述混合液,發生反應,得到固液混合物;
(2B)對所述固液混合物進行固液分離,得到的固體進行洗滌、活化和干燥處理,得到所述母體MOF材料。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銀廢水中銀離子的濃度為1-100mg/L;所述含銀廢水pH為1-7;和/或,所述MOF吸附材料在含銀廢水中的投加量為0.1-1g/L。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2中通過沉淀、介質過濾或膜過濾中的一種或多種工藝的組合回收吸附了銀的MOF吸附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包括:
將吸附了銀的MOF吸附材料加入到脫附劑中進行解吸脫附處理,然后固液分離,分別得到再生的MOF吸附材料和含有銀離子的脫附液;所述脫附劑優選為5-25wt%的氨水。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如下步驟:
S4.向所述脫附液中加入還原劑,使脫附液中的銀離子還原為銀單質,進而回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還原劑為醛,優選為乙醛和/或葡萄糖;所述脫附液中銀離子與還原劑的摩爾比為1:(0.5-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未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983422.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