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設備的交互方法及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960039.0 | 申請日: | 2019-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5040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廖宗勐;徐新余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G06F3/0484;G06F3/048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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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設備 交互 方法 | ||
1.一種電子設備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上設置有觸摸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電子設備通過所述觸摸傳感器檢測觸摸操作;
響應于所述觸摸傳感器檢測到第一觸摸操作,所述電子設備觸發預設器件發出第一提示信息,并啟動所述壓力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觸摸操作是向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所述預設區域是所述壓力傳感器所在區域;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戶在所述預設區域輸入觸摸操作;
所述電子設備通過所述壓力傳感器采集第二觸摸操作的按壓壓力,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或者長按操作中的任一種;
如果所述按壓壓力大于壓力門限,所述電子設備執行所述第一觸摸操作和所述第二觸摸操作對應的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從啟動所述壓力傳感器開始,如果所述觸摸傳感器或者所述壓力傳感器在預設時長內未檢測到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所述電子設備關閉所述壓力傳感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觸摸操作是沿第一方向向所述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或者沿第二方向向所述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其中,所述第一方向與第二方向相反;
其中,所述電子設備執行所述第一觸摸操作和所述第二觸摸操作對應的功能,包括:
如果所述第一觸摸操作是沿所述第一方向向所述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單擊操作或長按操作,所述電子設備調高所述電子設備的第一參數;其中,所述第一參數是所述電子設備的音量或者屏幕亮度;
如果所述第一觸摸操作是沿所述第二方向向所述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單擊操作或長按操作,所述電子設備調低所述第一參數;
如果所述第一觸摸操作是沿所述第一方向向所述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雙擊操作,所述電子設備執行第一功能;其中,所述第一功能是以下功能中的一種:鎖屏、截屏、錄屏、開啟攝像頭和開啟語音助手;
如果所述第一觸摸操作是沿所述第二方向向所述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雙擊操作,所述電子設備執行第二功能;其中,所述第二功能是以下功能中的一種:鎖屏、截屏、錄屏、開啟攝像頭和開啟語音助手;所述第二功能與所述第一功能不同。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所述按壓壓力大于所述壓力門限,所述電子設備觸發所述預設器件發出第二提示信息,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戶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有效的觸摸操作。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所述按壓壓力小于或等于所述壓力門限,所述電子設備觸發所述預設器件發出第三提示信息,所述第三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戶重新輸入觸摸操作。
6.一種電子設備的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上設置有觸摸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電子設備通過所述觸摸傳感器檢測觸摸操作;
響應于所述觸摸傳感器檢測到第一觸摸操作,所述電子設備觸發預設器件發出第一提示信息,并啟動所述壓力傳感器;其中,所述第一觸摸操作向預設區域的滑動操作,所述預設區域是所述壓力傳感器所在區域;所述第一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戶在所述預設區域輸入觸摸操作;
所述電子設備通過所述壓力傳感器采集第二觸摸操作的按壓壓力,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由所述預設區域開始沿第一方向的滑動操作或者沿第二方向的滑動操作;其中,所述第一方向與第二方向相反;
如果所述按壓壓力大于壓力門限,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滑動操作,所述電子設備調高所述電子設備的第一參數;其中,所述第一參數是所述電子設備的音量或者屏幕亮度;
如果所述按壓壓力大于壓力門限,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是沿所述第二方向的滑動操作,所述電子設備調低所述第一參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從啟動所述壓力傳感器開始,如果所述觸摸傳感器或者所述壓力傳感器在預設時長內未檢測到所述第二觸摸操作,所述電子設備關閉所述壓力傳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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