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鍍廢水的凈化方法及所得干凝膠在玻璃中的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873323.4 | 申請日: | 2019-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900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20 |
| 發明(設計)人: | 劉世權;李云豪;張維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南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C02F1/52;C03C1/00;C02F103/16 |
| 代理公司: | 37240 濟南譽豐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企業) | 代理人: | 趙鳳 |
| 地址: | 250022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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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鍍廢水 凝膠 平板玻璃 達標排放 廢水排放 干燥凝膠 金屬離子 瓶罐玻璃 澄清劑 回收水 結合水 凝膠化 水玻璃 氧化鈣 減容 廢水 回收 | ||
1.一種酸性電鍍廢水的凈化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驟:
(1)將適量氧化鈣加入電鍍廢水中攪拌均勻;
(2)將水玻璃加入上述混合溶液中,繼續攪拌;
(3)靜置一定時間,混合溶液全部凝膠化;
(4)凝膠老化;
(5)加熱干燥,回收干燥時揮發出的水分及剩下的干凝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步驟 (1)中每升廢水中加入氧化鈣的量為0~20 g。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步驟 (2)中廢水與加入水玻璃的體積比為3:2~2: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步驟(3)中的靜置時間為4~50小時。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步驟(4)中的老化時間為1h。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步驟(5)中的干燥溫度為100 oC,干燥時間為10 h。
7.一種按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方法所得的干凝膠,其特征是:主要成分為氧化鈣、氧化鈉和氧化硅,或氧化鈉和氧化硅;主晶相為Na2SO4。
8.一種權利要求7中所述干凝膠在有色玻璃中作為澄清劑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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