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及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696039.4 | 申請日: | 2019-07-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1087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24 |
| 發明(設計)人: | 湯樂超;曹蘊濤;劉英杰;張強;楊化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0L15/22 | 分類號: | G10L15/22;G06F40/30;G10L1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智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59 | 代理人: | 張海英 |
| 地址: | 130011 吉林省長春市***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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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動作 控制 方法 汽車 | ||
1.一種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車輛處于熄火或下電狀態,語音聲紋識別系統和車外拾音系統處于就緒狀態,包括如下步驟:
S1、智能移動終端與車輛進行遠程配對確認,如果遠程配對成功,則進行步驟S2,如果遠程配對不成功,則關閉語音聲紋識別系統和車外拾音系統;
S2、所述車外拾音系統接收語音信號,并將語音信號傳遞至所述語音聲紋識別系統;
S3、語義識別,所述語音聲紋識別系統對所述語音信號進行語義識別;
S4、判斷所述語音信號是否為控制命令語音信號,如果所述語音信號為控制命令語音信號,則進行步驟S5;
S5、聲紋配對,所述語音聲紋識別系統對所述控制命令語音信號進行聲紋特征提取,并與聲紋庫中預先存儲的目標聲紋模型進行對比,以進行聲紋配對;
S6、聲紋配對成功,車輛執行所述控制命令語音信號所包含的執行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4之前,還包括如下步驟:S31、判斷所述語音信號是否為喚醒詞語音信號;如果語音信號不是喚醒詞語音信號,則進行步驟S4,如果所述語音信號為喚醒詞語音信號,則進行步驟S32;
S32、車輛執行喚醒的響應動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4之前,還包括如下步驟:S31、判斷所述語音信號是否為喚醒詞語音信號,如果語音信號不是喚醒詞語音信號,則進行步驟S4;如果所述語音信號為喚醒詞語音信號,則進行步驟S32;
S32、所述語音聲紋識別系統對所述喚醒詞語音信號進行聲紋特征提取,并與聲紋庫中預先存儲的目標聲紋模型進行對比,以進行聲紋配對;
S33、聲紋配對成功,則車輛執行喚醒的響應動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6中,在聲紋配對成功之后,車輛執行所述控制命令語音信號所包含的執行動作之前,要進行車鑰匙與車輛的短程配對,以確認使用者的身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之前,要進行車鑰匙與車輛的短程配對,以確認使用者的身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進行步驟S3之前,所述語音聲紋識別系統對所述語音信號進行背景聲降噪處理或語音信噪比增強處理;或
所述車外拾音系統對所述語音信號進行背景聲降噪處理或語音信噪比增強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移動終端與所述車輛通過藍牙、遠程射頻或超聲波進行信息傳輸。
8.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喚醒的響應動作為打開車輛的尾燈、高位制動燈或車外迎賓燈。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命令語音信號所包含的執行動作包括:打開車窗、關閉車窗、打開天窗、關閉天窗、打開車門、關閉車門、打開后備箱、關閉后備箱、啟動發動機或車輛上電、車輛閉鎖。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其采用了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動作的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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