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產輔助系統及其作業臺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681981.3 | 申請日: | 2019-07-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060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張史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電機自動化(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418 | 分類號: | 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熊風;胡秋瑾 |
| 地址: | 200336 上海市長寧***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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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產 輔助 系統 及其 作業 | ||
1.一種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生產輔助系統具有用于人工作業的多個作業臺、服務器、客戶端及作業管理裝置,
所述客戶端及所述作業管理裝置設置于遠離生產現場的區域,所述客戶端用于由用戶進行作業指示信息的設定,所述作業管理裝置對所述作業指示信息進行管理,
所述作業管理裝置與所述服務器連接,并將所述作業指示信息發送給所述服務器,
所述服務器與多個所述作業臺的每一個連接,根據作業指示的內容將所述作業指示信息發送給對應的所述作業臺,
每個所述作業臺具有智能單元,所述智能單元對所述作業指示信息進行保存,并將其提示給作業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CAPP系統,
所述作業管理裝置基于統一的開放標準協議與所述CAPP系統連接,
所述客戶端基于與所述作業管理裝置連接的所述CAPP系統,進行所述作業指示信息的設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MES系統,
所述服務器基于統一的開放標準協議與所述MES系統連接,
在作業執行過程中,所述服務器將所述作業臺的作業執行數據上傳給所述MES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
由所述服務器及多個所述作業臺構成基本作業單元,
所述基本作業單元設置有多個,所述作業管理裝置能對多個所述基本作業單元中的所述服務器發送不同的所述作業指示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
對每個所述服務器設定有區域代碼,
所述作業管理裝置基于所述作業指示信息中包含的所述區域代碼將所述作業指示信息發送給對應的所述服務器。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單元具有平行處理單元,
所述平行處理單元允許所述作業者根據需要平行處理多個作業步驟。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作業臺具有部件架及配置于所述部件架的部件箱,所述部件箱收容有部件,
所述作業管理裝置對產品的組裝作業的次序即組裝作業次序進行設定,
所述智能單元將所述組裝作業次序顯示于顯示畫面,
所述生產輔助系統還具備:
部件管理部,其基于所述組裝作業次序,對所述產品的組裝作業中使用的所述部件的能否使用進行管理;以及
讀取器,其能夠讀取向所述部件架內的區域賦予的第1標識符所包含的第1部件標識符、賦予給所述部件箱的第2標識符所包含的第2部件標識符和賦予給所述部件的第3標識符所包含的第3部件標識符,
所述部件管理部基于所述組裝作業次序,將已輪到的組裝作業中使用的部件設為可使用狀態,
所述部件管理部具有部件檢查部,該部件檢查部對所述組裝作業中使用的部件是否與作為該組裝作業中使用的部件而規定的部件一致進行判斷,
所述部件檢查部通過對從所述讀取器得到的第1至第3部件標識符進行對照,從而對所述組裝作業中使用的部件是否為該組裝作業中使用的配置于所述區域的所述部件箱所容納的部件,并且是否與作為該組裝作業中使用的部件而規定的部件一致進行判斷。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生產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作業臺還具有生產信息收集裝置,所述生產信息收集裝置收集所述作業臺的作業實績數據,
所述生產信息收集裝置至少包括可編程控制器、傳感器、電動工具、讀取器中的一種,
所述生產信息收集裝置與所述智能單元連接,將所述作業實績數據發送給所述智能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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