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據處理方法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620366.1 | 申請日: | 2019-07-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813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孫莉;李潔;鐘秀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2187 | 分類號: | H04N21/2187;H04N21/254;H04N21/258;H04N21/858;H04N21/438;H04N21/61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據處理 方法 設備 | ||
一種數據處理方法及設備,涉及通信領域,用于在IPTV業務平臺發生故障時,保證用戶正常觀看電視節目,包括:RMS遠程管理系統服務器將IPTV網絡電視業務平臺的直播相關信息同步至RMS服務器;RMS服務器每隔閾值時間模擬用戶終端設備向IPTV業務平臺發起模擬業務請求;RMS服務器向IPTV業務平臺發起的模擬業務請求失敗時,RMS服務器執行第一預設操作,以使得用戶終端設備發送業務請求時,將業務請求發送至RMS服務器;RMS服務器,在接收到業務請求后,向用戶終端設備下發直播相關信息。本申請實施例應用于IPTV業務平臺容災。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數據處理方法及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網絡和多媒體技術的發展,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網絡電視)因其便捷性、智能性、可控性等優點被越來越多的用戶所接受。IPTV業務是運營商為用戶提供的一種交互式業務,用戶通過家里的終端設備機頂盒,可以觀看直播和點播節目。當用戶打開機頂盒電源,機頂盒首先向IPTV業務平臺中的BMS(business managementsystem,業務管理系統)發起業務請求,并進行第一次鑒權,當鑒權通過后,機頂盒的訪問地址被重定向至EPG(electronic program guide,電子節目指南)平臺地址,之后,機頂盒向EPG平臺發起第二次鑒權,鑒權通過后,EPG平臺向機頂盒同步直播相關信息。
發明內容
本申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數據處理方法及設備,用于在IPTV業務平臺發生故障時保證用戶正常觀看。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申請的實施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數據處理方法,該方法包括:RMS(remote managementsystem,遠程管理系統)服務器將IPTV網絡電視業務平臺的直播相關信息同步至RMS服務器;RMS服務器每隔閾值時間模擬用戶終端設備向IPTV網絡電視業務平臺發起模擬業務請求;RMS服務器向IPTV業務平臺發起的模擬業務請求失敗時,RMS服務器執行第一預設操作,以使得用戶終端設備發送業務請求時,將業務請求發送至RMS服務器;RMS服務器,在接收到業務請求后,向用戶終端設備下發直播相關信息。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數據處理方法,該方法包括:用戶終端設備向IPTV業務平臺發起的業務請求失敗時,向RMS服務器發起業務請求;其中,業務請求,用于獲取直播相關信息;RMS服務器每隔閾值時間將IPTV業務平臺的直播相關信息同步至RMS服務器。
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種RMS服務器,該裝置包括:認證單元,用于每隔閾值時間模擬用戶終端設備向IPTV網絡電視業務平臺發起模擬業務請求;同步單元,用于每隔閾值時間將IPTV業務平臺的直播相關信息同步至RMS服務器;處理單元,用于在認證單元向IPTV業務平臺發起的模擬業務請求失敗時,執行第一預設操作,以使得用戶終端設備發送業務請求時,將業務請求發送至所述RMS服務器;發送單元,用于在接收到用戶終端設備發送的業務請求時后,向用戶終端設備下發直播相關信息。
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種用戶終端設備,該裝置包括:發送單元,用于向IPTV業務平臺發起的模擬業務請求失敗時,向RMS服務器發起業務請求;其中,業務請求,用于獲取直播相關信息;RMS服務器每隔閾值時間將IPTV業務平臺的直播相關信息同步至RMS服務器。
第五方面,一種RMS服務器,該裝置包括:處理器、存儲器和通信接口;其中,通信接口用于所述RMS服務器和其他設備或網絡通信;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一個或多個程序,該一個或多個程序包括計算機執行指令,當所述RMS服務器運行時,處理器執行該存儲器存儲的所述計算機執行指令,以使所述RMS服務器執行上述第一方面提供的數據處理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620366.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