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577843.0 | 申請日: | 2019-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493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8 |
| 發明(設計)人: | 周丞;王海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每咖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3/06 | 分類號: | G07F13/06;G07F9/02;A47J31/40;A47J31/44 |
| 代理公司: | 浙江英普律師事務所 33238 | 代理人: | 陳小良 |
| 地址: | 310013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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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售賣機 飲品 中央處理器 價格數據 智能加工 數據庫 機械領域 設備放置 信號傳輸 信號通過 自助功能 多元化 互聯網 人性化 輸入端 購買 個性化 款項 指令 傳輸 輸出 靈活 | ||
1.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按如下步驟:
(1)購買信號通過售賣機輸入端輸入,并根據售賣機內部數據庫內的飲品種類進行選擇;
(2)確定所購飲品的信號后,中央處理器將該信號傳輸給數據庫內對應的價格數據,并將該價格數據傳輸至售賣機界面;
(3)購買人通過界面再將所購飲品的支付價格確認,確認信息再回傳至中央處理器,由中央處理器將步驟(2)所確定的飲品由售賣機通過窗口輸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售賣機輸入端的信號輸入過程中,若出現屏幕卡頓故障,則中央處理器將該屏幕卡頓故障信號傳輸給后臺設備管理中心,并由后臺設備管理中心將屏幕卡頓故障信號傳輸傳輸至運維中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運維中心將屏幕卡頓故障信號進行設備編號確認、故障原因確認,針對故障原因進行自動修復;若對故障原因無法進行自動修復,則將該信號傳輸至人工處理中心。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購飲品為自助選擇型,即由糖量、奶量、飲品濃度為參數組合而成的飲品,中央處理器通過界面輸入各參數量確定所購飲品;再進入步驟(3)進行支付價格確認。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進入步驟(3)進行支付價格確認后,還可以選擇取消項,并返還至步驟(2)的所購飲品選擇過程,即重新選擇糖量、奶量、飲品濃度為參數組合而成的飲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確定所購飲品后,中央處理還設置一個選擇步驟;即確認所選擇飲品的,則進入支付過程;若需要更換所購飲品的,則再返回到步驟(1)。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確認支付價格后,由中央處理器將所購飲品的信息傳輸至飲品制作中心,由制作中心根據所購飲品的組成成份配制飲品;
若制作中心在收到中央處理品傳輸來的信息,并與制作中心所留存的組成成份數量進行比較,制作中心所留存的組成成份數量少于中央處理器傳輸來的信息用量,則制作中心將該不足信號發送至運維中心。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確認支付價格后,配制飲品成功,并將飲品輸送至售賣機取貨窗口,并提示開窗、取貨信息;
若出現提示開窗、取貨信息后,窗不開的,則中央處理品將故障信息發送至運維中心,并提示報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互聯網的飲品智能加工系統,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的支付價格確認后,中央處理器對所售飲品數量、銷售金額進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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