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超薄手機支架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341792.1 | 申請日: | 2019-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870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勇華;陽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車安達機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1/02 | 分類號: | B60R11/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鼎浩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44 | 代理人: | 包雪雷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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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持桿 右撥桿 托爪 右夾 右連桿 左夾 超薄手機 左撥桿 殼體 支架 主動齒輪嚙合 右從動齒輪 車內(nèi)空間 從動齒條 一端設置 主動齒輪 轉(zhuǎn)動連接 齒嚙合 左連桿 車內(nèi) 傳動 美觀 占用 整潔 | ||
1.一種超薄手機支架,包括殼體、左夾持桿、右夾持桿、托爪、傳動機構,所述托爪設置在所述殼體下方,所述托爪通過傳動機構與所述左夾持桿和右夾持桿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包括左連桿、左撥桿、右連桿、右撥桿,所述左/右連桿的一端與所述托爪連接,所述左/右連桿的另一端與所述左/右撥桿的一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左/右撥桿的另一端設置有左/右主動齒輪,所述左/右夾持桿的一端設有與所述左/右主動齒輪嚙合的左/右從動齒輪或左/右從動齒條,所述左/右夾持桿的另一端為夾持手機的左/右夾持部,所述左/右主動齒輪的轉(zhuǎn)軸固定在所述殼體內(nèi),所述托爪受手機自重向下運動時,帶動左/右連桿轉(zhuǎn)動,進而帶動左/右撥桿繞左/右主動齒輪的轉(zhuǎn)軸轉(zhuǎn)動,使得左/右主動齒輪驅(qū)動左夾持桿和右夾持桿向內(nèi)運動夾緊手機,所述傳動機構還包括回位用彈簧,使得托爪在不受外力作用時回位至最高點,同時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相對距離最大。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從動齒輪或左/右從動齒條采用設置在左/右主動齒輪的左/右導向柱和左/右夾持桿上的左/右導向槽代替。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夾持桿的一端設置與所述左/右主動齒輪嚙合的左/右從動齒輪,所述左/右從動齒輪的轉(zhuǎn)軸固定在所述殼體內(nèi)。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主動齒輪與右主動齒輪相互嚙合和/或左從動齒輪與右從動齒輪相互嚙合。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夾持桿的一端設置與所述左/右主動齒輪嚙合的左/右從動齒條,所述殼體內(nèi)設有供所述左/右夾持桿運動的導軌。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主動齒輪與右主動齒輪相互嚙合。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左/右中間齒輪,所述左/右主動齒輪與所述左/右中間齒輪嚙合,所述左/右中間齒輪與所述左/右從動齒條嚙合。
8.根據(jù)權利要求1、2、3、5、7任一項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主動齒輪與右主動齒輪相互嚙合。
9.根據(jù)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爪為與左/右夾持桿連接的托鉤。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超薄手機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爪由左連桿上設置的左托桿和右連桿上設置的右托桿組成,左連桿與右連桿不連接,左托桿和右托桿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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